学习贯彻国务院《若干意见》座谈会福州举行
2014-04-03 16:47 谢添实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张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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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学习贯彻国务院《若干意见》座谈会福州举行 东南网4月3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 卢金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激发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今日上午,省委政策研究室和福建日报社联合在福州举行学习座谈会。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书记、社长蔡小伟主持座谈会。 会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纷纷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从准确把握“百姓富”与“生态美”的丰富内涵和辩证关系,建立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加快“绿色转型”、打造产业升级版,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打造山清水秀、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把潜在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现实的发展优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等方面,深入阐述各自的体会,并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若干意见》提出具体建议。 与会人士认为,《若干意见》出台标志着福建生态省战略由地方决策上升为国家战略,是对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充分肯定,也对福建提出新目标和新要求。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发挥考评体系导向作用,注重强化考评中的硬约束和硬杠杆,建立起破坏生态环境终身追责制;要深入实施产业龙头带动作用,深入实施节能减排,加快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绿色转型,促进产业提质提效;要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建立完善所有污染物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工作机制。 大家认为,要不断推进造林绿化美化,完善林业制度建设,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加快发展绿色产业,让群众在林业生态保护中得实惠;要推动主体功能区建设,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全过程,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坚持任何形式的开发都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进行;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若干意见》的宣传力度,增强报道的传播力和感染力。 省委政研室主任陆开锦、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明旺、省经信委副主任郭恒明、省环保厅副厅长付朝阳、省林业厅副厅长王宜美、省发改委副主任孟芊、福建日报社副总编饶新冬等先后在座谈会上发言。 相关链接 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 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本报与省委政研室联合举办学习贯彻国务院《若干意见》座谈会发言摘要 科学把握“百姓富”与“生态美”的辩证关系
□陆开锦 坚持“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这是省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我省发展的优势特点,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最近,国务院下发了《若干意见》,连同近年来批复的“三规划两方案”,为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为福建发展带来了难得机遇。 建设生态文明既是当今世界和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需要。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宗旨。它以一种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把福建发展中最主要的“矛盾”突出出来,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抽象出来,作为党和政府的行动纲领,因此能形成全省上下的共识,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核心问题是处理人的发展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百姓富”追求的是人的幸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物质上的富裕,包括有更稳定的工作、更高的收入、更可靠的物质保障;二是精神上的富有,即享有更丰富的文化生活和更高的精神境界。“生态美”追求的是人所处的环境的改善,包括自然生态,包括人居环境,也包括人际关系。“百姓富”与“生态美”互为基础,又互为内涵,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在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人们对生活质量尤其是健康要求越来越高的今天,“生态美”已经成为“百姓富”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 一方面,这是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古人所倡导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仁民爱物”等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人的行为与环境的协调,道德理性与自然理性的一致,充分显示了对“天、地、人”及其关系的反思和辩证思考。另一方面,这也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态观。人类社会的发展首先要处理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整个自然界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人、自然与社会都处在这一循环过程中,生态问题不仅是自然环境问题,更关系到人类的社会、文化和精神等方方面面。这就要求必须摒弃人定胜天的思维方式和做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重点是正确处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经济发展是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更直接地增加当前利益;片面重视经济高速增长必然牺牲生态环境,反过来又会影响经济发展速度。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资源多样化是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有利于增加人类的长远福祉,但过分强调生态环境保护,什么都不能开发,又会限制经济发展,减缓即期生活的改善。这种两难选择决定了必须把发展和保护协调起来统筹考虑,探索一条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路子。 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期待,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包括生态在内的环境要求越来越高,不仅希望安居、乐业、增收,也希望山清水秀天蓝,社会公平正义,人际关系和谐。必须把“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身、改善环境就是提高生活质量”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切实改变我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均衡发展。(作者为省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
把潜在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现实的发展优势 □孟芊 国务院《若干意见》出台后,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自身职能,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把潜在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现实的发展优势,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研究拟定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的方案。将《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各级各有关部门,细化到年度工作中,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的落实。 推动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动发展,积极推进城镇化。抓紧明确以武夷山—玳瑁山山脉为核心的生态功能区范围,争取尽快增列为国家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使相关县(市)能享受中央财政生态保护转移支付政策。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出发,率先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率先引入科学开发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积极争取武夷山市、泰宁县、永泰县、永春县等市县列入国家级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程。 指导推动城镇化绿色发展。制定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切实做到“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分类引导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城镇化进程,积极开展不同层面、不同主题的新型城镇化试点,注重文化传承,延续历史文脉,建设绿色城镇,形成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项目节能环保准入关,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坚持增量优选、存量升级,着力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进一步做好“三维”项目对接和“6·18”项目对接工作,推动产业优化布局、集聚发展,加快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稳步推进宁德、福清核电站建设,做好漳州等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仙游、厦门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全面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合理开发陆上风电,有序推进莆田平海湾、漳浦六鳌、宁德霞浦等海上风电场建设。积极发展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推进绿色能源县和新能源城市示范建设。推广应用分布式能源系统。合理控制煤电规模,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构筑以500千伏超高压为主干,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高效的智能电网。 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政策落实。一是争取国家进一步确认福建省原中央苏区、闽东苏区和其他革命老区的具体范围,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我省原中央苏区和闽东苏区按照西部地区政策执行、对其他革命老区按照中部地区政策执行的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切实加大对我省的支持力度。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和市、县(区)政府认真做好生态建设、节能环保、水土保持、循环经济、污水垃圾处理、水利工程、新能源、能力建设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争取尽可能多的资金支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我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建设,支持闽江、九龙江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建设。三是开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统筹管理试点,优化资金分配,提高投资效益。 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物质保障。 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一是抓紧研究起草重点流域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在充分考虑水质保护、森林生态保护等因素基础上合理分配资金,加大对流域上游地区、欠发达地区的补偿力度。二是指导三明市研究制定林区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相关工作。三是研究提出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方案,开展碳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放权初始配额分配机制等交易体系关键环节研究,为推进碳交易、发展碳金融做好准备工作。 (作者为省发改委副主任) 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注入正能量
□饶新冬 国务院出台的《若干意见》,是继“三规划两方案”之后,党中央、国务院支持福建发展的又一重大战略,标志着福建的生态省建设由地方决策上升为国家战略,福建发展面临一次新的重大机遇。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编委会,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若干意见》精神,从3月中旬开始,就拟定报道计划,精心组织宣传报道,意在发挥主流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富有深度、高潮迭起的新闻报道,让国务院《若干意见》精神深入人心,激发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一是陆续刊发重要消息。按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刊发国务院发布《若干意见》的消息,及时报道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举措。二是在头版以2/3篇幅,刊发国务院《若干意见》全文,便于全省干部群众学习。三是组织生态省建设的系列综述。3月26日、27日、28日连续三天,在头版刊发三篇深度综述:《生态福建 接力传承》,回顾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倡导生态省建设和此后对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亲切关怀,报道历届省委、省政府持续努力的实践;《生态建设先行先试》,报道福建干部群众在建设生态省伟大实践中的新举措、新经验;《生态文明 你我共建》,表现福建干部群众长期以来矢志不移的绿色追求。这三篇综述刊发后社会反响热烈。四是国务院《若干意见》刊发后,立即组织反响报道。刊发有关部门、九市一区对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的认识、作为;刊发各地群众对“百姓富生态美”前景的期待和所作的努力。与此同时,刊发、转发中央媒体和省外媒体的有关报道,以及兄弟省份干部群众对国务院《若干意见》的评价。五是陆续推出社论与系列评论员文章。在重要消息见报第二天,也就是国务院《若干意见》全文发布的同时,推出了社论《书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此后,开始推出系列评论员文章,已见报第一篇《牢牢把握新的重大机遇》。六是组织专题研讨与系列解读。我们与省委政研室联合举办专题研讨会,研讨会上的发言以专版形式刊登。接着,记者还将采访有关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从不同角度分门别类解读国务院《若干意见》的精髓。七是推出《百姓富生态美——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 全力建设生态福建》专栏,采访省直相关部门,从不同角度谈如何建设生态福建;采访设区市领导,报道各地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深刻认识与创新实践;开展“记者八闽行”采访活动,报道来自一线的典型,采访活动从百姓最易感知的“宜居环境建设”入手,以生动具体的事例报道各地推进宜居环境建设的举措。八是继续加强与央媒的互动,加强报网联动,扩大生态福建宣传的传播力与影响力。我们将与中央媒体或其他省级党报开展联合采访。东南网在首页开设专题。福建日报官微开设“百姓富生态美——百姓点题”专栏,引导百姓与政府互动、百姓与专家联动,组织网友献计献策。福建日报还将策划“寻找美丽乡村美丽街区、留住乡愁”活动,开展“清新福建”摄影大赛和征文比赛活动。 总之,我们要动员全集团的采编力量,采用各种采编手段,利用各种采编平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注入正能量。(作者为福建日报副总编)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付朝阳 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当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资源约束趋紧,环境压力加大,主要体现为总量减排方面的压力、环境质量方面的压力、环境容量方面的压力。落实国务院出台的《若干意见》,实现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环保系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处理好“一个关系”,健全完善“两项制度”,认真做好“三项工作”,落实“四个机制”。 处理好“一个关系”。就是要对照国务院《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的部署,科学谋划,制定措施,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关口前移,强化规划环评,推动落实我省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促进集聚发展、优化发展;同时,要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的建设项目,促进提升“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的综合效应。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更要立足发展大局、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健全完善“两项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所有污染物,以及点源(矿山等)、面源(农业等)、固定源(工厂等)、移动源(车、船、飞机等)等所有污染源,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大气、土壤等所有纳污介质的污染防治实行全面监测、严格监管,实现环境污染的全防全控。二是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监督有力的治理和防控制度。强化企业污染治理和防控的主体地位,全面落实部门“一岗双责”和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一体化规划监督,分职责推进落实。 认真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对下要强化服务。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为加快发展创造更多的便利条件,把立说立行体现在服务的全过程。二是对内要深化改革。围绕“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总体要求,构建“定位清晰、权责明确、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环保监管机制。三是对上要争取支持。对国务院《若干意见》中明确的支持政策,比如,环境影响评价政策方面,要根据我省发展需要和省情实际,主动沟通汇报,争取更多好项目、大项目尽快落地;水环境综合整治方面,要积极争取“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环保资金的支持。对其他的支持内容,都要逐项地研究政策,逐项地落实项目,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争取更大支持。 要落实“四个机制”。一是有效顺畅的预测预警机制。要通过监测数据来分析研判环境质量的变化,作为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的重要依据。二是优化发展的引导调控机制。建立引导调控机制,善于用好“三线”,即划定生态红线、筑牢安全防线、守住环保底线,用“线”来划“限”,来定规则、定规矩,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引导有效产能向优势企业和更具比较优势的地区集中。三是全程防控的环境监管机制。把事前、事中、事后各项工作有机串联、有效联动。四是权责清晰的环境责任机制。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厘清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完善评价考核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评价体系和干部绩效考核体系;按照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推行企业环保失信追责制度;改进公众参与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作者为省环保厅副厅长) 加快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评价考核体系
□陈明旺 国务院出台《若干意见》,福建成为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若干意见》把建设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实验区作为先行示范区的四个战略定位之一,做出了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评价考核体系的部署要求,非常及时和必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省陆续制定并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目标、新要求,现有的评价考核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要在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中,通过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完善,加强相关制度设计,更好地发挥评价考核体系的导向作用,为全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健全评价考核体系,核心就是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并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形成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有效约束。具体来说,需要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注重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通过健全评价考核体系,发挥好“指挥棒”作用,引导广大干部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高。二是注重体现“功成不必在我”的生态价值观、绿色政绩观。在制定评价考核体系时,增强考评内容的科学性,不仅要全面考量当前已经取得的“显绩”,也要充分考虑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三是注重做到“因地制宜、量体裁衣”,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评内容和指标体系。根据《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四类主体功能区,科学制定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比如,对优化开发区域,实行转方式调结构优先的评价导向,重点强化对经济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自主创新、协调发展等方面指标的考评。对重点开发区域,实行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优先的评价导向,重点强化对经济增长、质量效益、产业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方面指标的考评。对限制开发区域,按照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定位,分别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评价导向,其中,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强化对农产品保障能力的评价,弱化对工业化、城镇化相关经济指标的评价,重点考核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民收入等指标;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强化对提供生态产品能力的评价,弱化对工业化城镇化相关经济指标的评价,重点考核大气和水体质量、水土流失治理率、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生物多样性等指标。对禁止开发区域,重点强化对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完整性以及采取的保护措施成效的考评。此外,针对我省当前实际,对生态较为脆弱的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重点考核扶贫开发成效和民生改善情况。四是注重强化评价考核体系中生态指标的“硬约束”、“硬杠杠”。在评价考核体系中,要按照“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确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约束性指标,并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真正使这些“硬杠杠”成为广大干部政绩考核的硬指标。(作者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提质增效 绿色发展打造产业升级版
□郭恒明 国务院《若干意见》出台,为我省加快产业提质发展和绿色转型注入了新的动力。作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秉承“绿色发展”理念,既要充分发挥福建的生态优势,做好“加法”——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重点产业布局规划,深入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又要强化生态保护意识,做好“减法”——继续强化节能降耗,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力促进工业提质增效,打造福建产业“升级版”,努力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 突出抓龙头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提质增效。切实抓好省政府出台的《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施方案》,选好龙头、激活龙头、服务龙头,力争到2015年,全省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达80家,其中超500亿元企业10家;到2020年,超100亿元企业达150家,其中超500亿元企业25家,进入“中国500强企业”企业达25家。结合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全面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和用地用海用林预审,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持续抓好项目对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工业有效投资,持续深化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加快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将突出增量优选、存量提升,建立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相结合的项目招商指导目录,继续引进央企制造龙头、世界1000强、全国500强、全国民企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加大工业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将继续抓好技改12条等政策落实,健全完善“万亿”技改项目库,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主导产业延伸配套。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提质提升。力争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2014年增加值达到23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26%以上;2015年增加值达到3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2%。一是突出发展重点。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型显示、LED、信息通信、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业等领域;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稀土及稀有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和光电材料;高端装备产业,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开发和产业化。二是强化示范应用。实施300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和LED照明、太阳能光伏发电、两化融合、物联网等应用示范工程,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开拓应用市场。三是加大资金扶持。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优先扶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集中支持重大科技研发、产业化培植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重点跟进投资初创期和成长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绿色转型。围绕建设生态友好型工业,大力开展节能降耗、行业对标、循环经济,推动工业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确保2014年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深化重点节能工程。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机制,健全节能预警调控机制。推进重点行业对标。加强重点企业管理。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实施促进节能减排价格机制。 加快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倒逼机制,加大力度推进企业兼并、收购、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企业“绿色转型”。一是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企业搬迁、改造,全面实现制造业企业退城入园。二是落实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作者为省经信委副主任) 打造生态绿色的美丽福建
□王宜美 生态是福建最大的优势,绿色是福建最靓的名片。我们将以国务院出台《若干意见》为契机,按照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打造生态绿色的美丽福建。 推进造林绿化美化,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造林绿化重点由山上为主向山上山下统筹转变,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启动退耕还林工程,谋划实施一批重点生态修复工程,让人民共享绿色发展成果。在城市,重点建设城市片林、森林公园、中心绿地和各类绿道、绿地,加大城市道路林带厚度和绿化、美化、彩化、香化力度,提高绿化覆盖率、森林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积极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和“森林城市(县城)”、“绿化模范城市(县)”活动。在农村,重点抓好村镇公园(绿地)建设、近村镇荒芜坡耕地造林和零星“四旁”植树,加强城乡接合部、小城镇连接主城区的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努力建设一批森林高覆盖率村镇,创建“绿色乡镇”、“绿色村庄”。在交通沿线,重点抓好各高速公路福建段的森林生态景观建设,以及其他国道、省道、县乡村道和铁路两侧通道的绿化、美化、彩化、香化。加强绿色屏障建设。在全省城乡构建较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加强森林科学经营,走“近自然林业”的发展新路。树立遵循自然规律经营发展林业的科学理念,推动森林资源培育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实现可持续经营。在经营方式上,公益林以增强生态系统功能为主,商品林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在经营手段上,把封山育林作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治理水土流失、恢复地带性森林植被的重要措施。在经营目标上,分类要求,对各种商品林,要采取良种优苗、科学造林、加强抚育管理等措施,使之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最大化地提高单位面积产出效率;对生态林,要根据防护的功能需要,选择最适宜树种、最佳的配置模式和最科学的造林方式,实现生态效益最大化。 完善林业制度建设,建立森林资源管护新机制。要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强化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三沿一环”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强制性保护,构建科学合理的海西生态安全格局。加快编制我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划定并严守我省林地和森林、湿地、荒漠植被和物种四条生态红线,谋划实施一批重点林业生态修复工程。要加快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快生态公益林管理、森林公园管理、湿地保护等立法进程,完善林业地方法规体系。加快清理、修订、完善林业各项技术规程和标准,完善森林资源评估体系、森林碳汇监测体系和碳汇交易机制等,为林业科学发展提供技术保障。要争取各级加大林业生态建设投入,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执法,提高管理服务能力水平。 加快发展绿色产业,让广大群众在参与生态建设中得实惠。坚持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相结合,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要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林权抵押贷款、森林综合保险、林权流转平台、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配套改革,进一步激发林业发展活力。要大力发展非木质利用产业。加快发展花卉苗木产业,提升竹业、油茶现代化经营水平,实施“千万林农增收千元工程”,扶持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经济,提高林农收入。大力发展木竹精深加工和生物医药、生物质能源等新兴产业,促进产业升级;完善布局规划,实施“龙头、品牌”带动战略,做大做强一批林业龙头企业和特色专业园区。要加强闽台林业合作交流。 繁荣森林生态文化,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载体,加快建设一批新的生态科普宣教馆、博物馆,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化村、生态文化示范企业。把国家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省级国有林场提升改造成林业生态文明宣传和科普基地,作为对外宣传的示范窗口。积极策划和储备一批森林生态文化建设项目,争取纳入各地文化建设盘子。(作者为省林业厅副厅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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