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疏导交通擒扒手 “清明节”这一天福州民警很忙

2014-04-05 13: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瑜辉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民警疏导交通

东南网4月5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 通讯员 张宁 对湖综 仓交巡)今日是中国人传统的“清明节”,榕城的天气阳光明媚,熙熙攘攘的人群相互簇拥前往陵园、墓地祭奠先人、故友。为保障市民平安出行,维持良好有序的交通、治安环境,仓山警方出动民警120余名、警辅150余名,放弃休息,在通往仓山区建新、上渡、盖山等陵园集中区域和人流量密集场所指挥疏导、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镜头一:

祭扫车辆乱停放,警方呼吁“文明祭扫,有序停车”

上午7时许,参与“清明节”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民警发现,在通往仓山区建新镇妙峰山陵园的洪山大桥往农林大学南门方向以及福州市殡仪馆两侧的南二环路辅道边,停放了许多私家车辆。这些车辆的车主大多为清晨5、6点就上山扫墓的市民。民警根据车辆信息与车主联系,让车主将车辆移至警方事先向社会通告的停车地点,但部分车主仍以下山路途远,祭扫为结束等理由拒绝配合,有的甚至直接挂断电话。

上午8时许,前来妙峰山陵园和福州市殡仪馆进行祭扫的市民不断增多,据不完全统计,前往上述两处地点的车辆近5000辆。道路两侧乱停放的车辆严重占用了道路资源,造成洪山桥往妙峰山隧道路段和南二环上渡路段辅道一度出现交通滞留和拥堵的情况。10时30分许,在执勤民警的全力指挥疏导下,上述两处路段的交通秩序逐渐恢复正常通行。

警方呼吁市民:在祭祀、扫墓期间,不单要文明祭扫,更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人。

镜头二:

“瘾君子”惯偷浑水摸鱼,民警当街擒扒手

上午9时许,仓山区霞镜村菜市场附近,由于是“清明节”,不少群众来到贩售祭祀用品的香烛店购买纸钱、蜡烛等用品,人声噪杂,摩肩接踵。这时,一个瘦小的男子身影引起了对湖派出所便衣民警的注意。这个男子不但不买东西,还专往人多的地方挤,眼睛总盯着别人的衣袋和手提包。

不久,男子溜到一名正在包裹纸钱和香烛的妇女身后,悄悄从妇女的右侧上衣口袋里夹出一部手机,并迅速将手机揣入自己的裤袋,接着如无其事的准备转身离开。可这一切早已落入便衣民警的眼中。还未等男子走出店门,民警就快速将男子制服,当场追回被盗的价值900余元的VIVO手机。

经查,该男子系霍某军,45岁,贵州省金沙县人,2013年7月因扒窃被福州台江警方抓获,今年2月才刑满释放。据霍某军交代,其刑满释放后一直无业,寄居在老乡处。前两周,霍某军在老乡的诱惑下开始吸食毒品海洛因,由于没有经济收入,就向趁着“清明节”人多拥挤的机会重操旧业,换取毒资,可不料刚得手就被慧眼的民警当场抓获。经尿检,霍某军的毒品反映呈阳性,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镜头三:

“热心”村民原来另有所图

上午7时40分许,在仓山区首山路与南二环路交界口执勤的对湖派出所民警正指挥车辆有序停放。此时,出现了一位“热心”的群众,积极引导车辆靠边停放,还帮忙找车位。刚开始,民警没太在意,可不久后的激烈争吵却暴露了“热心”群众的目的。

“警察同志,我们是来这扫墓的,他这样收费也太高了吧!连票据也没有!”一位司机“满腹委屈”的向民警投诉。这是怎么回事?辅道停车是之前警方向社会公告的,没听说有收费,民警有些纳闷。

经过了解,民警才得知正是刚才那位“热心”群众竟打着村委会的幌子,向每辆车子收取20元停车费。民警立即将那位“热心”群众传唤到派出所。原来,这名男子名叫郑某,是仓山镇下湖村的村民,平日里游手好闲,不学无术,此次居然利用“清明节”市民扫墓祭祀的时机以停车收费为名想“打捞一笔”。见谎言被拆穿,郑某恼羞成怒,与车辆驾驶员发生了争执。随后,郑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批评教育,并退还了私下收取的钱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