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8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包骞 实习生 叶竹云 黄梦娇) 一个月前,武夷学院的翁同学开始通过微信平台从事代购日韩化妆品的生意,每天她都会在微信上更新代购产品信息。“我进货量不大,选择在微信上开店比较方便,而且还可以根据朋友的熟悉程度给予不同的优惠。”翁同学说,她平均两天可以成交一笔,虽然赚得不多,但毕竟是增加了一份收入。 从QQ到微博、微信,网络时代人们不断更新网络社交工具。如今在微信平台上,不少人已经瞄准“熟人经济”的商机。代购化妆品、代购服装等等营销模式应运而生,不少人利用微信朋友圈做起了小范围的生意。 记者了解到,在微信上开店,比在淘宝上简单。然而,由于微信开店没有实名认证、信用担保和第三方交易平台,要是卖家数量增多,微信交易的风险也逐渐显露出来。 “给朋友的生意捧场,居然还买到假货,碍于情面还没法深究,真是郁闷!”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的郭同学向记者讲述了一次不愉快的经历。3月20日,郭同学向一名微信朋友购买了某名牌卸妆水,拿到产品后才发现质量有问题。她向这名朋友咨询,朋友坦言这批次的卸妆水是冒牌货,原因是“进货时拿错了”。郭同学希望能退货,但对方却表示“只能换不能退”,她只好答应了。 福州市民叶女士的微信朋友圈最近被其一名高中校友发布的名牌包广告“刷屏”了。但仔细比对图片、价格,并咨询身边行家后,叶女士才发现,这些所谓“原版皮”的名牌包其实都是假货。不少市民表示,微信朋友圈里卖高仿包、劣质化妆品的人非常多。 微信朋友圈里的卖家大多都是个人,经营行为没有经过工商登记,部分人已在淘宝上开网店。其销售方式主要是利用朋友推荐,再通过展示货品专柜、专柜小票、快递单等证明货真价实,诱惑圈里的朋友来购买。多数人的销售量都是靠朋友帮衬,再由朋友介绍给其朋友来拓展生意。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微信开店不需要实名认证,也没有平台监控,目前处于监管空白区。买卖双方的交易是建立在个人信誉基础上的。一旦卖方货品有问题,或者买方爽约,都存在消费维权无源追溯的问题,双方都存在一定风险性。 对此,腾讯微信方面表示,其不鼓励个人在朋友圈中售卖商品这样的行为,如果用户发现微信上有任何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朋友圈的举报和投诉功能进行反映,腾讯对此将作出处理。 省消委会投诉监督部主任段建平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对象是经营主体,而微信买卖这种个人私下的交易行为很难得到法律保护。“利用微信销售产品门槛低、违约成本低,一旦经营者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是所售产品名不副实,消费者往往面临着维权难甚至无法维权的窘境。”段建平说。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思斌建议,消费者不要在微信上购买贵重物品,网上购物应选择那些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网站。另外,如果在微信上购买了贵重商品,一定要注意保留聊天记录,以及银行的转账凭证。如果遇上骗子,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而这些记录也将成为呈堂证据。 厦门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授胡荣表示,随着网络时代的不断发展,一定会产生新的经济形式。微信营销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经济形式。从经营者的角度来说,要想做得长久,必须要讲信誉,保证产品的质量。同时,他建议在市场管理层面,微信店应该跟电商一样,应被规范、管理、升级,对其制定出一套有可行性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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