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责任险,给养老机构吃了“定心丸” 廖华瑞是三明市老年公寓的负责人。三明市老年公寓是一民办养老机构,今年新接纳了20多名老人,目前新大楼装修正在进行中,将增加200多张床位。 廖华瑞的底气来自于养老机构责任险。“去年这里住了70名老人,大多数是失能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即使我们的护理服务再细致,稍微不注意就会出事。”廖华瑞说。去年,一名80岁痴呆老人晚饭后,趁工作人员不注意翻墙而去,我们苦寻无果,只好报警,还好当晚派出所民警在附近林子里找到老人。“幸亏老人没有出事,否则我们难脱责任,也赔不起。”廖华瑞说。 从事养老服务行业6年来,廖华瑞一直战战兢兢。他说:“风险像座大山压在我的胸口,特别是晚上接到电话,我神经紧绷,就怕养老院出事。为寻求保障,我尝试给老人购买保险,可由于年龄问题,保险机构不予受理。无奈,只能在家属将老人送进养老院时,双方事先在合同中注明免责条款。对此,我也心里没底,因为一旦闹到了法院,这样的条款没有法律效力。” 为了规避风险,廖华瑞不得不挑选入住的老人,高危的老人只好婉言谢绝。虽然院里有200多张床位,可入住人数原来只有70人。要提高入住率还是要安全运行,一度让他很纠结。 去年12月,三明市老年公寓试行养老机构责任险,廖华瑞花了6300元替70名老人购买了保险,其他一半由市财政补贴。通过保险转嫁养老机构的风险,为养老机构提供保险保障服务,其中死亡伤残责任限额12万元,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5万元。“养老机构是一个高风险服务行业,此举有利于保护老年人权益,提高养老机构抵御意外风险及善后处置能力。”三明市民政局副局长陈丁权说。 “这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解决了后顾之忧。”廖华瑞说,“今年我多收了20多名老人,大多数是失能老人,其中两三人还是此前我婉言谢绝的。” 记者采访了永安市老年服务中心、明溪县福利中心等养老机构,这些机构负责人都表示,该政策是他们翘首期盼的“及时雨”。 闽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黄耀明说,推行养老机构责任险,不仅实现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风险的责任分担,还可以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倒逼养老机构强化内部管理,降低运营风险。三明市民政局也做出规定,当年保单项下赔款低于当年保费收入的60%时,次年保费优惠10%,以实施等级费率的做法促使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一些养老机构投保意愿不强,不愿缴纳保费,造成保费筹集较难 养老机构责任险深得人心,可在实际推行过程中,还是碰到了一些难题。 按照三明市出台的政策,保险费每人每年180元,公办养老机构由财政兜底,民办养老机构由当地财政和机构各出一半。廖华瑞说,6300元保费不是一笔大数目,但是三明老年公寓尚处于保本运营阶段,新大楼正在装修,这多少是一个负担。 永安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叶长健说,一些知名的民办养老机构,开始也不愿意缴纳保费,经过一番动员,最后才同意。“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都处于亏本或者微利状态,他们不愿意出钱。” 三明市人保财险分公司非车险部经理林锋说,缴费筹集较难,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他们需要民政部门配合,才能收上款。目前,全市113家投保机构中,12家是民办养老机构,他们有时候去了三趟都收不到钱。 此外,一些公办养老机构投保意愿也不强,特别是占公办养老院七八成的乡镇敬老院。明溪县民政局救灾救助和福利慈善股股长李怀荣告诉记者,全县投保人数39人,投保机构10个,其中9个都是乡镇敬老院,供养的主要对象是农村五保户。乡镇敬老院都有40张床位,通常只有三四名老人入住,这让乡镇敬老院普遍对养老机构责任险不热心。 而且,由于明溪县大多数乡镇的财政紧张,保费缴收困难。夏坊乡敬老院负责人谢芳宾说,院里有12名五保户,每名集中供养的五保户每年供养费是5340元,省里下拨2100元,其余大多由乡财政负担。人少还好解决,一旦敬老院提高入住率后,乡财政肯定吃不消。 有鉴于此,三明市在保费筹集渠道上动脑筋,除从各级财政专项资金中筹集保费外,还从当地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建宁、清流等县就是如此。“这就减轻了许多乡镇负担,也减少了改革阻力。”三明市民政局救灾福利科副科长夏慧秀说,“下一步我们打算充分整合现有资源,争取引入慈善资金,吸引社会组织参与。” 闽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黄耀明说,无论是公办养老机构还是民办养老机构,政府都应该一视同仁。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政府可通过帮助购买全部或是部分责任险的方式来推动他们的发展,这也是实行政府津贴制度的一种主要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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