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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转变职能 构建开放“小政府”

2014-04-18 15:16  王光慧 念望舒 蔡起辉 来源:中国平潭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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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重点:

1 做大做强区属开发公司

借鉴上海浦东新区经验,以土地经营为依托,以专门领域开发建设为重点,引进央企、省企、外资、民企等,合作成立几家开发公司(集团),共同连片开发组团,确保“开发一片、建成一片”。

创新土地资产投资模式。按照规划,通过土储中心将开发范围内的土地划入开发公司,公司再以土地为股本与央企、外资或省企等大型企业合作组建国有或混合所有公司,共同开发经营,实现土地资本滚动发展,确保国有土地资产效益最大化。

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开发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管理,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研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构建科学合理的国资监管体系。

2 推进平潭治理体系现代化

推动行政区划调整。过渡时期实行“区政合一”管理,由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直接履行区一级政府职能,直至健全一级政府机构。

推动建立“一岛两区”管理体制。以市场化运营方式,吸收福清江阴、长乐空港“两区”的国有公司与区开发公司合作,共同开发、经营岛外相邻区域。

探索推动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口岸单位的职能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协同统一的口岸大通关机制。适时探索建立“海岸警卫队”统一行使海岸线和近海相关执法职权。

推行公务员“聘用制”,规范权力运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3 调整完善行政机构,提高行政管理效力

加快完成“区县合一”。整合区、县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事业单位,统筹区、县、乡镇编制、人员使用。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和省政协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

成立片区开发管理机构,统筹管理开发区内经济开发建设事务。调整完善社区机构设置。借鉴新加坡、香港经验,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健全社区服务机构,加强区政府对社区的直接联系与管理。整合工商、质检、食药监、价格监督等职能机构,成立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实验区工作部门,对市场实行综合执法,实现一体化管理。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取消学校、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4 打造高效规范的国际营商环境

继续深化商事制度配套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工作机制,绘制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明晰要素,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

整合各类资源等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各中心集中办公,为公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成立行政事务与公共服务外包中心,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都通过外包中心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给中介机构或社会组织办理。同时,加快培育、扶持中介公司或社会组织。

5 夯实法治基础,为开放开发提供法律保障

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制定《平潭综合实验区法》或授权福建省人大对平潭的特别立法权,赋予平潭涉台事务的特殊处理权、行政体制改革的先行先试权、两岸共同治理的制度创制权。

制定出台《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对平潭管理体制、机构职能、发展方向、重大政策、先行先试举措等关键问题以立法形式加以确定。

制定完善片区管理、企业管理、土地出让、资产管理等事项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梳理地方性法规、规章中不适应平潭开放开发的规定,提请省人大、省政府就适用问题作出决定,逐步形成实验区特色的法规体系。

6 打造全国人才特区

整合现有区县、挂职办干部人才资源,挖掘现有人才潜力。借鉴深圳公务员分类改革经验,最大限度发挥现有人员潜力。

完善招才引智政策机制,大量引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出台引进中高层和紧缺人才、台湾人才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到平潭投资创业。搭建招才引智平台,通过开发公司、台湾创业园、台湾大学生创业基地等,引进各类高素质人才。通过“特聘专才”或聘任制公务员等方式,引进台湾专才,开展台胞社区、岚台经贸合作等方面的创新研究与管理。

储备、培养一批干部人才队伍。大力实施“借智借脑”工程,深化与国内外知名院校研究机构合作,吸引高层次人才到平潭实地调研献策出力,同时,建立大中专毕业生、紧缺技能型人才实习基地。

7 推进城乡公交、户籍、住房、就业、保障一体化

2016年全岛率先实现公交全覆盖。建立居住地户籍管理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和迁移制度,逐步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凡在平潭务工就业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均可申请户口迁入居住地。今后5年继续投资82.81亿元,建成竹园等6个安居工程。

同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探索公租房的建设与管理,出台安居工程管理制度和办法,构建具有平潭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就业方面,2014-2018年,计划每年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000人,城镇新增就业3000人,培训各类劳动力7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社会保障上,到2018年实现全区城乡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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