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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5月1日起施行 非注册商标纳入保护范畴

2014-04-21 17:32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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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21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新《商标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非注册商标纳入保护范畴,为商标侵权人提供便利的也是商标侵权行为。在今日上午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工商局副局长许瑞察表示,我省将加大对商标的保护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据了解,截至2013年,全省有效注册商标总数已达36.97万件,列全国第五位。

会上,许瑞察在解读即将实施的新《商标法》时表示,新《商标法》增加了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种类,“为商标侵权人提供便利的也是商标侵权行为,如提供仓储、运输等便利行为的,将受到严惩。”同时,完善未注册商标保护规则,禁止抢注人家已在使用但还没注册的商标,此举可有效防止商标被恶意注册,但也提醒商标使用者尽快注册相关商标,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据悉,随着新的《商标法》的实施,我省将加大对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商标侵权赔偿额度将从最高50万元提至最高300万元;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也不能作为企业的字号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

有效注册商标总数居全国第五

数据显示,我省近年来商标登记注册保持持续增长态势,2013年商标申请96134件,同比增长13.8%。截至2013年,全省有效注册商标总数达36.97万件,居全国第五位;新增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159件,总数达1296件,居全国第四位;全省累计注册地理标志商标203件,居全国第2位。新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446件,省著名商标总数达3436件。新增驰名商标69件,驰名商标总数达370件,居全国第4位,其中新增地理标志驰名商标4件,地理标志驰名商标总数达21件,居全国第1位。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工商部门在商标保护方面,将突出三突出重点商标、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三方面保护;将进一步加大和企业联手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力度;构建完善的商标保护网络体系。

“商标被侵权时,企业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工商部门举报,证据确凿的话也可直接向公安部门举报,涉及出口的可向海关部门举报。如果整个证据链确凿,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许瑞察提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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