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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拟立法保护水文测站 现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014-04-23 06:54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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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22日,《福建省水文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办法》提出,水文监测站上下游各20公里的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可能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或其他设施的,应征得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近几年,由于社会对水文设施及监测环境保护的观念不强,我省水文测站水文设施及监测环境屡遭工程建设和人为破坏,河流断面采砂、河流上游建水库电站、观测场边建房等违法违规事件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水文监测的稳定性和水文数据采集的可靠性,个别水文测站设施设备还遭到盗窃、破坏,严重影响了水文正常监测工作。为此,《办法》做了上述规定。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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