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治理,不妨交给专业公司 ——全省首家水保生态建设公司的运营模式观察 东南网4月29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吴洪) 2012年,宁化县由县财政出资500万元,注册成立全省首家水保生态建设公司,对全县水土流失地进行统筹治理。这也告别了以乡镇为业主单位的传统水土流失治理模式。 两年多来,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公司如何运转?是否取得水土流失治理的成效?今后的发展方向又在哪里? 【初衷】整合各部门水保项目资金 近日,记者赴宁化采访。 该县近8万亩成片治理的山地上,一层层梯田层次分明、间隔有序,一排排油茶覆盖了原本光秃的地表,一座座“火焰山”重新焕发生机。 “宁化县紫色土面积大且集中,土层浅薄,易被侵蚀,但土壤中含有丰富的磷、钾等元素,特别适合种植油茶。可惜的是,林权到户后户均面积较少,管理效益低下,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许多老油茶山因无人管理逐渐荒废。”宁化县水保办主任廖善评说,为提升水土流失区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该县决定把治理水土流失与重振油茶产业结合起来。 然而,按照传统的水土流失治理模式,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及各项补助资金分散在发改、水利、国土、林业、财政等各部门,而业主单位由所属乡镇担任,缺乏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往往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且有资金被截留、被挪用的风险。 “与其各行其是,不如搭建一个独立的专业化平台,以新业主身份,对全县水土流失进行统筹治理。”廖善评说。 在这样的背景下,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公司于2012年宣告成立,其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县财政出资50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据悉,这是全省首家水保生态建设公司,也是目前全省唯一的水土流失治理专业公司。 公司董事长陈瑞镜告诉记者,公司成立后,对各部门水保项目资金予以整合,转入公司账户专款专用,避免了资金在中间环节流失,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运作】牵手农业企业和种植大户 林权改革分山到户,责任人却不在山中。怎么办? 成立至今,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公司共整合水保项目资金1.3亿元,按照老油茶园改造260-420元/亩、新植油茶园800元/亩等标准,拨付补助资金,引进农业企业、引导种植大户,采取坡改梯、“山边沟+鱼鳞坑”等水保措施,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油茶产业。 宁化县老油茶山和部分火烧迹地合计近8万亩,被陆续流转给13家农业企业和种植大户,成片治理。 美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正是牵手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公司的农业企业之一。 “宁化县水土流失重点乡镇淮土乡,油茶品质优于其他地区,价钱也比较贵,收益看好。”公司总经理肖子及告诉记者,公司已与该乡大王村、隘门村等7个建制村签订3万多亩山地承包协议,承包期限50年,并按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公司要求,逐村推进老油茶园改造。 相关农民的收益,又该如何保障?陈瑞镜说,这可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农业企业或种植大户承包老油茶园,主要采取“确保基数,增产分成”的方案。老油茶方面,以头年或头两年老油茶籽的产量为基数,承包期内每年确保给予农民这部分收益;新种油茶方面,一般要6年后才能采果获利,届时再按一定比例(一般为两成)分给农户。 第二种情况,农业企业或种植大户承包荒山开垦新油茶,按照地租给付山地使用金。 “我们是以头年老油茶籽的产量为基数。”肖子及举例说,经过测评,大王村4500多亩老油茶园第一年产量为7.65万公斤,这意味着承包期内每年要确保给予农民共计7.65万公斤的油茶籽收益,如果村民们上山帮助采摘油茶籽,还将给其2元/公斤的人工费。 “受老油茶品种等限制,过去的油茶山产量并不高;交由农业企业打理后,不仅水土流失区有人治理、管护,农民收益也有了保障。”大王村村支书王应征说。 【思考】寻求经营性公益性的平衡 我省是全国油茶中心产区,去年茶油年产量2.9万吨,实现产值29.8亿元。根据有关规划,到2020年,全省茶油年产量要达16万吨以上。 “油茶产业前景虽好,但老油茶园产量、效益低,而新种油茶要6年后才能盛产,周期长、风险高。”肖子及坦言,为改造开发淮土乡老油茶园,公司已投入700多万元,其中,各项补助资金仅100万元。 “企业先期投入大,如果运营不当,后期恐陷资金瓶颈。”他期盼联合多家企业抱团发展,解决后备资金紧缺问题,分散风险。 与此同时,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公司也在思考如何做大做强。 “成立水土流失治理的专业公司,就是希望融合更多资金,促进水土流失治理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陈瑞镜表示,公司正尝试在水土流失区建立示范性油茶种植基地,以油茶收入,带动公司后续经营运作。 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今后有没有可能出现民营的水保生态建设公司? 对此,廖善评认为:“水保生态建设公司资金来源于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国有独资的形式,不能完全走市场化道路。但是,在具体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上,可探索水保生态建设公司入股农业企业的可能性,通过茶山改造,发展油茶产业,做大做强自有资本。” “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公司兼具经营性和公益性,负责管理、运用各级各部门水保资金,因此,如何分配、使用资金,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省水利厅水保处处长林捷认为,“宁化县对于水土流失治理的公司化运作,是来自基层的改革和创新之举,值得鼓励。不过,如何平衡好经营性和公益性的关系,如何发挥水土流失治理和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的最大效应,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采访手记 创新值得鼓励 身份有待梳理 记者 吴洪 近年来,随着林权改革与土地流转制度的深入,各地在水土流失治理中,涌现出“公司+基地+农户”或“公司+农户”的运作方式,带动山区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推动了“生态美”“百姓富”的双赢。 不过,在基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部门间职能重叠又相互割裂、各行其是、投资分散等老大难问题依旧存在,影响着水土保持项目的落实和收效。从这个角度上看,宁化县成立专业化的水保生态建设公司,整合各部门资金,发挥治理合力,初衷甚好。这种对水土流失治理模式的创新,值得鼓励。 当然,作为国有独资公司,它还须梳理好自身业主单位、项目实施企业这两层身份。一方面,公司运作中,属于行政管理部分的水保职能,应当严格遵守项目执行规范,交由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应继续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水土流失治理投资之路,缓解公益资金投入不足的窘况,让天更蓝、水更绿、民更富。 |
相关阅读:
- [ 03-19]宁化县淮土石壁两乡镇从源头上治理水土流失
- [ 02-09]福建治理水土流失 “灰姑娘”要变“绿富美”
- [ 07-23]福建师大科研团队来宁化开展水土流失科研工作
- [ 06-18]拯救茶园水土流失 空心砖是“主力军”
- [ 06-02]又见苏区干部好作风
- [ 06-01]福建首次摸清水利“家底”:水土流失情况好转
- [ 05-09]"进则全胜,不进则退" 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纪实
- [ 04-24]福建省财政安排6.6亿元治理水土流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