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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拆卸LV等名牌包仿制外销牟利 团伙成员被起诉

2014-05-12 18:11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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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2日讯(通讯员 王光忠 孙郡 本网记者 王坤明)福州长乐市一团伙,先是投资成立箱包公司,接着在国内购买LV、GUESS等奢侈品牌的手提包,拆卸之后进行临摹制图、仿制生产,并外销国外获利。据查,该团伙仅假冒LV注册商标的手提包就价值6900多万元。日前,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陈某某等人提起公诉。

拆卸真包仿制假包

2010年1月,严某与陈某(均另案处理)投资成立了长乐市文迪箱包有限公司,以长乐市文岭镇后董村内的文岭茶厂为工厂生产箱包。严某与陈某雇佣陈某某作为公司的采购主管,雇佣林某为生产主管、江某为样板制作工人。

这家箱包制作工厂是个造假窝点,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批量生产假冒LV、COACH、MK、TB、GUESS等国外注册商标的手提包,并将这些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提包销往国外牟利。

为了尽量做到逼真,由严某购买LV、COACH等注册商标商品的样品,将这些手提包拆卸后,该团伙仔细地拍下包内每一条线的走向,作为制造假货的“母本”。在生产期间,由严某安排生产数量,陈某某负责该公司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提包的原料及配件采购、办理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提包的相关出口手续、并在2011年6月之后负责公司的出纳工作。

林某负责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提包的临摹制图、仿制设计、生产及生产车间的全面管理;江某负责协助林某进行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提包样包缝制、装饰配件等制造工序工作。

假冒LV手提包总价6900多万元

该团伙所生产的的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提包通过委托物流办理了出口工作,在国外销售牟利。2012年7月25日,公安机关在该公司内抓获陈某某、林某、江某,并在车间内查获假冒LV品牌的手提包4957个、假冒COACH品牌的手提包379个、假冒MK品牌的手提包539个、假冒TB品牌的手提包548个、假冒GUESS品牌的手提包479个。经鉴定,上述假冒LV注册商标的手提包价值人民币6971.6万元。

长乐市检察院于2012年11月28日将本案报送福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福州市检察院于2013年7月31日将本案交由鼓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二次。

检方认为,该公司的实际经营人是陈某与严某,其中严某主要管理公司业务。陈某某、林某与江某都是严某雇佣来从事假冒注册商标手提包的生产工作,应认定为从犯。

目前,该案公诉人已出庭公诉,法院尚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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