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福建将遴选10家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

2014-05-16 16:35:59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16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局获悉,我省将遴选出10家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参加遴选的企业应在14日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当地食药监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据介绍,此次遴选的目的是保障基本药物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保障基本药物覆盖率、供应及时性,满足各级医疗机构用药需求和广大群众基本药物使用需要。并提高我省中标基本药物的配送集中度,降低配送费用,发挥规模经济作用,提升我省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现代化水平。

在福建省境内具备药品配送企业资质并具备在省药械集中采购网络平台上进行销售的条件,拟参与全省基本药物配送的企业均可自主提出申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的企业,根据《遴选办法》组织人员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对申报企业评分结果进行公布。按综合评分高低排序选出10家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并公示7天。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及公示后有异议但核实后异议不存在的10家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名单向社会发布中选公告。如在公示期间因故被取消资格的,按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遴选全过程由省纪委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律检查组进行监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遴选10家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审核组、评分组和监督组。

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后的半年内,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基本药物配送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对不能履行配送职责,无法完成配送任务的配送企业,取消本轮及下一轮省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配送资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