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出台
2014-05-22 06:57:38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分享到:
|
东快讯(记者林娟)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福建省贯彻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开始施行。 《细则》指出,随军前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每年6月由军分区(警备区)政治机关协调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督导驻地事业单位根据随军家属人数和从事岗位情况,在编制内划出一定数量的岗位进行公开定向招聘。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 《细则》明确,政府对无工作的随军家属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从2014年8月1日起,无工作的随军家属基本生活补助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发放年限累计不超过5年。
|
相关阅读:
- [ 10-18]《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开始实施
- [ 10-18]总政干部部副部长:依法优待随军家属是公平体现
- [ 08-13]三元区开展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就业服务活动
- [ 07-25]本周五我市举办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招聘会
- [ 07-25]周五有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招聘会 企业免费参加
- [ 06-26]北京“就业援助”向随军家属延伸
- [ 08-30]中国将无偿为近10万新增随军家属提供住房
- [ 07-26]本周五有专场招聘会 是针对复退军人和随军家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