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年起建设安全动态考核不合格将上“黑名单”
2014-05-23 07:14:40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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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2日获悉,由省住建厅组织修订的《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出台,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以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为重点,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采取记分及行政处理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活动,都应当遵守该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作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动态考核管理是量化评价责任主体诚信行为的重要依据之一。项目监管部门应根据要求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工作,施工现场存在可评价项目的,原则上每一季度应评价一次。当项目责任人周期违规记分值累计达100分及以上,或工程项目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责令全面停工改正的,项目监管部门将约谈责任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根据《管理办法》,质量安全考核系统将在省质量安全网上公布上一年度项目平均违规记分排名前30位、前31至100位的施工企业名单,分别列为资质核查红色企业、黄色企业;违规记分前30名的施工企业,将列为季度检查必查对象;对年度平均违规记分排名前3位的监理企业,列为资质核查红色企业,并列入“福建省施工、监理企业黑名单”予以通报;对年度周期违规记分满80分且排名前50位的建造师、前5位的监理工程师列入“福建省注册人员黑名单”予以通报。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注册人员及所承担项目不得参与年度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对履职不到位、周期违规记分满150分的建造师、监理工程师责令予以更换。 (福州日报记者 孙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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