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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闽清法院首例网拍执行物 零佣金保护当事人利益

2014-05-29 22:10:12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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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9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 通讯员 任建军 卞春灵)5月28日,福州市闽清法院利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当天10时至今日10时的24小时内,共有12人报名竞拍,26278人围观,经过26次竞拍,最终在拍卖时间截止的最后三分钟以218000元成功拍卖丰田汉兰达小型汽车一辆,溢价率19.52%,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0900元。据悉,这是福州市法院首例成功交易的网络司法拍卖。

2011年8月,钱大(均为化名)及其妻子因购买化工材料缺乏资金,向其好友张小借了30万元,并约定借款月利率按2%计算,借款期限2个月。借款后钱大还了张小7个月的借款利息之后,就分文不还了。张小多次催讨无果,最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钱大及其妻子归还借款30万元及利息。

案件申请执行后,法院工作人员多次找钱大执行还钱,但钱大均以没钱推诿。2014年2月,当法院工作人员再次找到钱大时,发现钱大所有的丰田汉兰达小轿车就停在他家楼下,即刻扣押该车,进行司法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依托网络平台,以电子竞价的方式自主对执行财产进行公开拍卖的形式。与传统拍卖相比,网络拍卖有受众广、信息传播广泛的优势,而且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杜绝了低估贱卖、恶意竞拍等情况,且不收取佣金,实行了竞拍的零成本。本案中,案件当事人张小不仅比预期多收到了执行款,还不用花费佣金,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福清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此次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不但促进了该案的执行,实现了各方利益的最大化,还为今后网络拍卖的全面开展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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