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九
2014-05-31 09:05:1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陈瑜辉 |
分享到:
|
东南网5月3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洪)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资源环境保护与管理制度。日前,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加快改革和完善资源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经济转型升级,保障百姓民生福祉。 建章立制破解管理难题 省环保厅这位负责人坦言,实施生态省建设战略10多年来,我省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始终保持优良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然而,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资源环境保护的压力不断加大,部分河段、局部地区污染仍较严重,离群众的环保诉求还有差距。要通过建章立制,促进政府把公共资源环境管到、管住、管好,集中力量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如何建章立制?省环保厅该负责人表示,一方面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关口前移,强化规划环评,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的建设项目;另一方面,要强化服务,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把立说立行体现在服务的全过程;要深化改革,围绕“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总体要求,构建“定位清晰、权责明确、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环保监管机制;要争取支持,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争取更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好项目、大项目尽快落地。 群策群力构筑生态防线 近年来,我省通过构建陆海统筹、上下游生态补偿、跨界水污染防治等省级部门联动机制、行政区域政府间联动机制、省际间环境应急救援机制,有力促进了防污减排和环境修复的联防联控。 省环保厅该负责人表示,人为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只有运用制度的手段加以严控,形成治污“合力”,才能有效遏制。 首先,严格依法监管是保护好环境的根本制度。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切实扭转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两高一低”现象,坚决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要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环境保护一系列工作制度中的龙头制度。要健全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科学制定目标责任书和考核办法,实行严格的奖惩问责制度,将环保目标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促使环保目标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再次,要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写入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建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在高环境风险行业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此外,还要严格监管点源、面源、固定源、移动源等所有污染物源的排放,全面落实部门“一岗双责”和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
相关阅读:
- [ 05-30]专家:美国国务院乌克兰政策失误造就中俄强大同盟
- [ 05-29]一带一路规划待国务院讨论 各地强烈要求加入不敢声张
- [ 05-28]国务院批复同意南平市行政区划调整 市政府迁址建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