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现场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省建设的若干意见》
在会上,国家海洋局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司长张占海代表国家海洋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省建设的若干意见》
东南网6月6日讯(本网记者 颜财斌)6月7日下午,作为2014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场活动之一的“创新驱动蓝色经济发展”专场活动在福建会堂举行。活动现场,国家海洋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省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福建海洋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福建海洋经济的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出席会议。
该《意见》共涉及6个方面、16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支持福建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切实做好福建区域用海规划的报批工作,将福建作为全国简化用海审批程序的试点省份;支持福建进一步推进海域海岛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对围填海年度指标、海洋产权交易中心、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二是支持福建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加大对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海岛研究中心、虚拟海洋研究院协同创新平台及数字海洋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形成区域产学研同创新机制和模式。
三是支持福建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大对有市场发展前景的海洋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动建立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是支持福建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将福建列为全国开展县级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的试点省;加大资金投入,用于推进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海洋灾害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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