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措施促内贸稳定发展
2014-06-15 09:02: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陈瑜辉 |
分享到:
|
东南网6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促进内贸稳定发展的措施,包括培育壮大内贸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引导信用消费、积极扩大闽货销售、支持开展促销活动、鼓励内贸流通企业扩大规模等方面。 省商务厅市场流通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鼓励、引导永辉、新华都等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支持他们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涉及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消防验收等变更手续的,各级各有关部门将简化手续,限时办结;对兼并重组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省商务厅、财政厅将调整流通发展结转资金予以补助。 2014-2015年,省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3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城乡菜市场(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推动连锁经营企业到乡镇建设、改造商贸中心。 鼓励大型零售企业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各类信用消费业务。2014-2015年,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开展信用消费业务的大型商业企业,按不超过信用消费额的2.5%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500万元。 另外,我省将发挥省级价格调节基金作用,安排5000万元用于建立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助保贷”机制。此举有助于帮助基地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推动基地建设发展,满足城乡居民副食品消费需求。 针对内贸流通成本较高的问题,对餐饮业减半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将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按有关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加快落实工商业用电用水同价政策;按国家相关政策,降低商业服务业信用卡消费手续费;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农产品市场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保本微利的原则,从低核定收费标准。 |
相关阅读:
- [ 12-26]马尾至江阴再增内贸集装箱穿梭航线 每三天往返
- [ 03-02]如何巧妙突围 部门建议:壮大内贸运输 拓展特色物流
- [ 08-07]力促内贸流通业跨越发展 闽重点建设50个流通项目
- [ 04-03]厦门港打通长江航线 内贸箱业务创10年来最好
- [ 03-20]泉州港内贸集装箱面临新挑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