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资产交易:“村官”让出权 市场说了算
2014-06-16 08:29: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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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16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卞军凯 通讯员 连白霜 陈俊泉) “笏石镇北埔村一间87平方米的店面因合同到期公开招标,店面租期五年,起始价年租金5万元。”莆田市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一则集体资产招标公告,在公示两周后,近日开标。 将集体资产的交易纳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是秀屿区从去年开始力推的改革新政。把原本攥在村干部手中的集体资产处置权交给市场,不仅集体资产实现了保值升值,群众利益也得到充分保障。 过去:集体资产管理问题“老大难” 农村地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问题,在各地均是“老大难”。为破解这一难题,秀屿区去年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年”活动,对全区148个村(居)签订的105份集体资产交易合同进行审查,结果发现存在租期过长、租金偏低、合同履行不到位等几大突出问题。 以笏石镇四村一宗集体资产交易为例,2005年4月,村委会与徐某签订山荒坡地办养殖场租用合同,面积50亩,租期30年,年租金200元,合同签订之日就一次性付了租金6000元。“换算下来,一亩地每年租金才4块钱,明显不合理!”秀屿区纪委党风室主任林高苍说,租金偏低的现象不止这一例,“严重损害了集体利益”。 合同期限过长的现象也有不少。秀屿区农业局纪检组长林海湖说,按《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然而审查时发现,在105份集体资产交易合同中,有9份合同约定期限为30年,5份合同约定为50年,甚至有2份合同约定为70年,且无租金定期上浮条款。 租金拖欠问题也严重。105份合同中,有25份履约不正常,有的承租方拖欠时间长达几年。在埭头镇汀岐村村委会与郑某签订的承包合同中,约定租期12年、年租金7770元,但从2002年起租后就从未交过租金。租金长期拖欠,给原本并不宽裕的村级“钱袋子”造成严重损失。 区纪委常委黄志灿说,长期以来,集体资产处置权普遍由村干部掌握,一些干部在收受好处后将集体资产低价租赁给关系户、亲戚朋友,甚至有的村干部自己低价承包经营。此外,原有集体资产交易机制公开度、透明度不够,也为部分村干部的暗箱操作提供可乘之机。 现在:公开交易,集体增收群众受益 为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秀屿区对集体资产交易机制实施大刀阔斧的改革,在去年底专门制定出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将集体资产交易全纳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程序公开、透明地进行招投标,从“村官说了算”变为“市场说了算”。 笏石镇北埔村12间店面,原租金每年16万元,现租金每年86万元;东庄镇石头村养殖池,原租金每年4.72万元,现租金每年8.56万元;埭头镇黄瓜村电影院,原荒废无用,公开拍卖后村集体收入59万元……公开透明的招投标让这些集体资产实现“价值回归”。黄瓜村支书林国民高兴地说,一座废弃的电影院,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拍后,从评估价36.1万元拍到59万元,“一下子就增收了22.9万元,真没想到”。 目前,笏石镇四村4块钱一亩的山坡地,已重新组织招投标,租金涨到每亩年租金650元。所有租赁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统一定为5年,需长期投入的也不超过20年,且写入租金定期上浮的条款,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增收、增值。据悉,在新的交易机制实施后,已有5宗集体资产在合同到期后进入平台招投标,年租金由原来的47.52万元增长到125.62万元,增幅高达164.3%。 集体资产增值,获益最大的还是群众。北埔村党支部副书记程育石说,新的交易机制让村集体收入实现大幅增长,村里也将有更多资金投入村道修整、卫生整治、平安建设等公益事业中。 (栏目主持:陈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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