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福建如何走?
2014-06-23 09:38:18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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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梯次协同、错位发展的新型城镇群 福州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鹰 福建典型的山海空间形态、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独特的历史发展过程,决定了必须走自己的“山海经济”、“山海文化”的建设与发展道路。因此,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空间布局形态要结合自身特点,建构起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绵带”与“散点布局”相结合的梯次协调、错位发展的城镇群布局结构,打造城乡统筹协调、全面发展的新局面。 三个层级 梯次定位 第一梯次的“中心城市群”,以滨海“福厦泉”三大中心城市,通过区域特色产业集群的联动协同,带动滨海带的漳州市、莆田市、宁德市,进而辐射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西部山区的龙岩市、三明市和南平市,形成错位发展;要从机制与体制上,打破行政区划的条块限制,从产业、人口、土地区划上进行综合系统的统筹、协调和调整,充分利用优势特色产业经济和国家的政策扶持,将具有相对优势的产业集群中居于产业链上位层级的产业门类,通过产业集群的集聚和联动效应,驱动其在第一梯次“中心城市群”中进行合理布局,成为转移和承载规模性城镇人口的、宜居宜业的“中心城市群”。 第二梯次的“中小城市群”,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优先原则,通过中位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建设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中等规模尺度的宜居宜业的生态城市环境。要突破固有的行政区划概念,积极探索与相应大中城市群进行城际联盟的新途径与新思路,积极利用与周边城镇的区位关系与资源优势,承上启下、形成产业联动与辐射。 第三梯次的“重点小城镇”,需要通过大中城市群将产业链的末梢延伸、覆盖至小城镇所在区域的乡村社区聚居点,实现“就地城镇化”。福建省的小城镇大多数处于山区生态环境良好的区域,多属生态敏感区,根据国土功能区的规划要求,应鼓励各地遴选和承接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生态产业入驻本地区,走生态化、集约化与特色化发展道路,同时注重保护利用多元的地域传统特色文化。要从政策、人、财、物等方面对“重点小城镇”的产业发展与培育给予重点倾斜和扶持,全面带动周边其他小城镇及乡村共同发展。 整体布局 协同联动 福建省城镇化发展的形态特征为滨海城市“连绵带”发展模式与西部山城的“散点布局”发展模式,而经济产业的发展与文化的联动则是启动福建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起搏器”,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整体布局,推进协同联动、共同发展。 滨海“连绵带”城市群的发展不仅承担着向西部山地城市群经济和文化的辐射、带动功能,兼顾与南北发达省域的经济和文化的协同与联盟功能,而且还承担着与海峡东岸——台湾的经济与文化的对接、承接和互动等功能;西部“散点布局”的山地城镇群则依托政策扶持、资金资助以及自身优势的人力物力资源及其区位特点,主动融入和响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规划布局要求,寻求与滨海“连绵带”城市群的对接,形成符合自身发展特点和要求的特色产业与文化,实现优势互补、梯次协同错位发展的局面,并推进与福建省西部省份城市群的产业经济与文化等的联动。 城乡统筹 全面发展 以滨海“连绵带”与西部“散点布局”城镇群为支点,以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为骨架支撑,以区域乡村资源为基底,建构滨海“连绵带”与西部“散点布局”梯次协同、错位发展的城镇群,形成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本空间格局。这种格局离不开广袤乡村的产业振兴、协同发展,乡村产业的发展是新型城镇化下产业集群发展的基础平台与支撑。应通过本轮福建省新型城镇化的产业集聚与产业群的调整、协同、错位发展的重构机遇,从社会、产业经济与文化等方面带动以乡村聚落点社区为中心的乡村产业协同发展,要着力提升乡村聚居点基础设施与服务配套设施的水平,依托所在区域城镇在医疗卫生、教育与社会服务平台向乡村“全覆盖”,最终实现城镇群所在区域的城乡“在地城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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