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厦门“禁毒妈妈”:要和吸毒人员谈心交朋友

2014-06-23 21:57:09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琳姐帮扶过的吸毒人员写给她的信

东南网6月17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琳姐(化名)是厦门市湖里区江头街道的一位“禁毒妈妈”,在禁毒的工作实践中,江头街道成立了由32名母亲组成的“禁毒妈妈”志愿队伍,在禁毒宣传、情感感化和生活帮扶方面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专业的多方位的帮扶。在琳姐看来,每一个吸毒人员踏上吸毒的道路都有自己背后的故事,要和他们谈心交朋友,给他们带去温暖,让他们脱离吸毒的心瘾。

厦门市湖里区江头街道是湖里区毒性较为严重的街道之一,现有在册吸毒人员152人,琳姐参加禁毒志愿已有7个年头,“当时也也是出于爱心,以自愿的形式参与这项工作。希望能像关心自己的孩子一样关心他们,然后就有了‘禁毒妈妈’这个称呼。”琳姐说,戒毒并非一次两次就能解决,吸毒人员长期在失望中和家里人产生矛盾,因此由第三者去可以从中缓解伤害。

不过,刚开始接触吸毒人员的时候,对方并不愿意接受“禁毒妈妈”,“开始他们会很敏感,但只要和他们对等谈话,他们就会慢慢接受你。”琳姐认为,要从病人的角度去理解吸毒人员,不能歧视他们,应关注他们的心理变化,实时与他们进行沟通。

她说,在帮助吸毒人员的时候,要先接受他们,这样才会包容他们,让他们感受到你的真诚,他们才会接受你。“他们会有很多的情绪,但你不一定要讲很多的道理,只要陪他们聊天,疏导他们的情绪。”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