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在全国率先探索收费审验改革 变“坐堂审”为“上门审”

2014-06-29 08:06:3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分享到:

东南网6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张增田) 记者日前从省物价局获悉,为构建阳光价费动态监管机制,我省打破常规,在全国率先探索收费审验改革,创新推出全面上门年审新举措,从根本上解决以往“过堂式”集中收费年审效果差的现状,受到国家发改委肯定,将在全国推广。

“收费信息公示不规范、国家和省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是近年来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也是价格部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价格部门沿袭的每年一次“过堂式”集中收费年审方式因效果差、不便民而饱受诟病。为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今年,省物价局打破常规,组织4个审验组对省属300家收费单位全部进行上门审验,通过查验财务报表、明细账、会计凭证、收

费票据等资料,判定收费单位是否严格按收费政策规定执行。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责令其将多收款项退还缴费者,情节严重的移交价格检查部门查处。对高等院校提取的学生资助经费比例和开支情况进行查验,发现有超过规定范围开支经费的,责令整改,确保提取的学生资助经费真正用在学生身上。

同时,建立限期整改和回访倒查机制,对省属208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92家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的收费公示情况全部进行上门督查,不留死角,督促收费单位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据了解,目前价格部门已对35家收费单位公示工作不到位、不规范的现象现场责令整改;对27家未进行收费公示的单位,暂不予通过收费年审,并发出整改通知函责令限期整改。

通过上门年审,将“阳光收费”进行到底。今年初以来,我省共取消和降减免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201个,减负金额达31.8亿元,有效净化了全省价格环境,切实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