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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7%

2014-07-18 15:55:53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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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7月18日电(记者胡善安)记者17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今年上半年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万元,同比增长9.7%,增幅与一季度持平;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7.0%,增幅比一季度上升0.2个百分点。

据抽样调查统计,上半年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9937元,同比增长8.7%;家庭经营净收入2592元,增长8.6%;财产净收入2001元,增长16.0%;转移净收入1881元,增长10.4%。

上半年福建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47元,同比增收625元,增长11.7%,增幅比一季度上升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4%,增幅比一季度上升0.3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2805元,增长12.7%;家庭经营净收入2105元,增长7.7%;财产净收入115元,增长35.1%;转移净收入922元,增长16.2%。

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福建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604元,同比增支791元,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分城乡看,城镇居民支出11092元,增长9.1%;农民支出5081元,增长12.2%。从八大类消费看,增速较快的前三类分别是:医疗保健支出427元,增长14.3%;居住支出2124元,增长13.8%;食品烟酒支出2916元,增长12.9%。(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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