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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管理专项检查行动

2014-07-22 22:00:09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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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2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福建省食药监局获悉,7月21日至8月31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针对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管理的专项检查行动。

根据安排,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环节都将进行检查。其中包括,药品批发企业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是否按照药品GSP的要求建立客户档案,核实并留存购销方资质证明复印件、采购人员(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实记录;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是否使用现金进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交易,是否票、账、货相符;《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名单》中的药品从批发企业购进的,是否销售给本省的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是否严格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码出入库“见码必扫”操作;电子监管预警信息提示收货企业核注信息有误时,是否立即暂停供货、进行调查;发现销售数量和流向等情况异常时,是否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内容包括在药品零售环节,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列入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严格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是否通过互联网销售;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开架销售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是否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名单》中药品的,未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否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是否超过2个最小包装;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不含30㎎)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否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每个最小包装规格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口服固体制剂是否超过720㎎、口服液体制剂是否超过800㎎。

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关系到公众健康安全,关系到维护正常的公共安全秩序,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专项整治期间组织督查,以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同时,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加大查处力度,并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力度——对发现市场销售出现异常的,要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违反规定的,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直接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名单》中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犯罪或暴力抗法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专项检查行动期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依托“12331”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以及网络等宣传媒体,采取发放简报及宣传品、专家讲解、药店店堂公示等多种形式,宣传药品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行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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