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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财政厅副厅长:从制度和资金源头上刹住奢靡浪费之风

2014-07-22 22:38:56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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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2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实习生 林秋婷)今日上午,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强接受了中国福建政府网专访,就“规范党政机关经费管理”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今年以来,福建陆续出台了六项办法规范机关经费管理,陈强在访谈中表示,财政作为资金管理部门,有责任从制度和资金源头上规范经费管理,狠刹奢靡浪费之风。

出台6项机关经费管理办法 开前门的同时杜绝后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体系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福建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福建省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等六项管理制度。

“2007年,我省出台了新的会议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虽然在加强机关公务活动方面发挥了作用,但在执行中,一方面客观上存在着开支标准偏低,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管理不到位,使这些规定表面上标准很低,但实际上存在转嫁负担、变通超标等现象,造成了开支超标的隐蔽化,削弱了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陈强说。

陈强指出,新的管理制度明确了一系列禁止性条款,就是在开前门的同时坚决杜绝后门,如明确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等,又如在会议费的管理上,实行了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办法,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甚至规定了不摆花草、不做背景、不提供水果等详细具体的要求。

他说,规范机关经费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体系,是从源头上刹住奢靡浪费之风的重要措施,它有助于深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有助于反对和纠正“四风”,促进监督工作常态化;有助于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资金投向经济建设和民生发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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