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4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黄云峰 实习生 柯艺昕 林杰明) 本月初,我省出台《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对公共游泳场所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今后我省人工游泳场所的人均游泳面积最小要达到2.5平方米/人,天然游泳场所的人均游泳面积最小要达到4平方米/人。 出台这一规定,被认为是为了设置密度上限,防止游泳变成“下饺子”,目的在于提升健身环境的卫生安全水平。如今,离《办法》正式实施还有一周,老百姓如何看待这一规定?公共游泳场所又将如何应对?近日,记者来到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游泳馆、福州A-ONE游泳馆、福州牡丹游泳馆采访。 室内泳池迎大考 《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出台,并非无的放矢。据统计,我省目前共有公共游泳场所1000多家,而福州有近300家。虽然数量占了将近1/3,但是夏季即使在福州,游泳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泳池人满为患、卫生状况堪忧、安全隐患常现,成为备受诟病的三大焦点。 21日15时,记者在A-ONE游泳馆看到,虽然户外阳光炽热,但是露天游泳场内依然有约300位市民在此锻炼。家住省直机关宿舍的老李是这里的常客。在他印象中,最多时,整个泳池内挤满了人,只能站着泡澡。人多了,卫生自然受影响。“有的时候,泳池里的水就像澡堂水,有什么办法呢,只能回家多吃几口大蒜了。”老李说。 为了舒舒服服游泳,老李和朋友们想尽了办法。比如挑早晨游泳,满世界打听新的游泳馆。冬天时,他们还会联合包场,一人掏几千块钱,就当是花钱买舒心、买健康。 泳池人满为患,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泳池数量不够。这点在儿童游泳场所上体现得尤为明显。记者走访多个泳池发现,游泳的人群中,儿童人数众多,但是与之对应的儿童泳池和浅水区却十分匮乏。在A-ONE游泳馆,虽然有专门的儿童游泳池,但小小的泳池内却挤满了孩子和陪同的大人,而且还有一半泳池被圈起来,作为游泳培训场所。 在省奥体中心游泳馆和位于福州西二环边上的牡丹游泳馆,都没有设置专门的室内儿童泳池。游泳馆内,大部分孩子集中在狭窄的浅水区打闹,局部的密度标准根本达不到人均游泳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人的规定;一些孩子在浅水区游泳,经常会碰到别人的脚,或者要不停地避开前面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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