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小区柴火间出租隐患多 网友建议政府统一规范
2014-07-31 08:31:1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树兜花园新村小区的柴火间基本都被出租了。 没有法规约束 执法面临尴尬 小区柴火间出租并非个案,记者发现,类似的投诉在《直通屏山》上至少有十来条。7月16日,记者来到台江区西洋新村小区,在49#住宅楼看到,晾衣绳、电线随意拉扯现象普遍,衣物、水桶、床垫等物品布满柴火间门口。随后记者以租客名义向小区居民询问,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小区内仍有剩余柴火间要出租。 对此,西洋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有五十余座住宅楼,部分业主将柴火间出租现象仍存在。该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无论是劝导还是发放整改通知书,往往治标不治本,由于没有法规明确禁止柴火间出租,社区无法强制约束出租行为。日后如何处理柴火间出租现象?该工作人员说:“也只能对房东和租客继续劝导,但这种方式收效甚微。” 柴火间出租面临的执法尴尬,也得到台江区房管局严姓工作人员的认同:“柴火间出租一般由社区劝阻、制止。如果有经营行为,由工商部门查看是否有经营资格,如果发生占道等行为,还要由城管等部门查处。但除了劝导,目前还没有法规约束。” 经记者查询,《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物业可对“违法建设、擅自改变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含架空层、地下停车场、幼儿园、共有绿地等)使用功能的、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劝阻,不听劝阻,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查处。”其中并无杂物间出租住人或改变用途出租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若柴火间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相关工商、卫生部门可进行查处取缔,但禁止出租行为本身并无法律依据。 |
相关阅读:
- [ 06-23][反馈]街道将检查树兜花园柴火间转租情况
- [ 04-22]三明:九旬老人喂鸡忘带钥匙 被锁柴火间七小时后获救
- [ 01-26]管道破裂柴火间水漫金山 6万货物打水漂谁来赔?
- [ 12-09]福州一七旬老人柴火间里搞时装 百货商店“偷师”
- [ 11-25]福州白马新村小区无物业 柴火间装报警器防盗
- [ 11-06]柴火间突发火灾 城厢消防官兵扑救50多人获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