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政府出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意见

2014-08-10 08:37:13 王永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陈晖  
分享到:

今年在社会救助、职业技能培训、学前教育、公共体育服务等领域开展试点,明年覆盖到每一个事业类型

东南网8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化公共服务改革,推进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

《意见》强调,政府购买服务应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把政府直接向社会提供的一部分服务,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各级各部门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进一步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推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我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目标是:“十二五”时期,各地逐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初步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制度机制。2014年要在社会救助、职业技能培训、学前教育、公共体育服务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2015年覆盖到每一个事业类型。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意见》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且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他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根据实际需要实施购买服务。我省将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服务方面逐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