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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青洲大桥被疑重复收费 高速部门:只是代征

2014-08-18 16:48:36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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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费用归大桥投资公司

2002年福建省物价局印发了《关于青洲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规定青洲大桥车辆通行费按各类车收费标准分别征收,其中一类车每车次收费标准为8元。根据通知,青洲大桥车辆通行费为经营性收费,由福建省高速公司各联网通行费征收站进行代征,收费期限为25年。

记者咨询福建省物价局,对方工作人员称具体收费的成本问题要向省高速公路公司了解。福建省高速公路福州管理分公司征费处郭主任向记者表示,青洲大桥的收费不归高速公路所有,因为大桥在沈海高速境内,高速公司只是代为征收。收费标准是按省政府批复的文件来执行,取消或调整收费需要由地方政府和相关方面协调向上申请,省政府同意批复。“大桥收费也增加我们工作的难度,高速收费都是5元的整数,但多了大桥的8元,就需要准备大量的零钱。”

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青洲大桥收费是历史遗留问题,很早就有人反映过,当初建造青洲大桥由于缺乏资金,政府引进了外资。大桥建造好以后,收取的资金都是给建造青洲大桥的公司,为了方便市民出行,才由高速公司代收。

记者查询发现,青洲大桥是福州市政府和中国光大国际合作的一个项目,根据福建省、福州市有关部门的批复,光大国际控股的福州光闽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拥有青洲大桥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

2012年5月,中国光大国际以3.85亿人民币,向TransGlobal (Asia)悉数出售青洲大桥80%持股连股东贷款,估计出售收益2.47亿港元,带来现金流入6.6亿港元。回顾期内,青洲大桥项目为光大国际带来净盈利共港币250,096,000元。而根据中国光大国际2012年发布的公告显示,2011年度,青洲大桥日均标准车流量已增加至5万2千多辆,2011年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为港币近1亿5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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