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已成立“闽K、闽O”号牌清理工作组
2014-08-21 09:00:06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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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K、闽O”号牌已着手清理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交警总队等成立工作组 本报讯(福州站记者 张珺)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对中央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特别是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整治上,我省目前已成立了“闽K、闽O”号牌清理工作组。 据介绍,我省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以来,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三家牵头单位,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交警总队、福州交巡警支队,成立“闽K、闽O”号牌清理整改工作组并开展工作。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看,“四风”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地区和部门还比较突出。一是传导压力不够。省市两级比较重视,但越到基层,存在的问题越突出和集中;党政机关抓得比较紧,但一些企事业单位执行不够严格。二是落实时紧时松。往往是在明察暗访期间各地各部门比较重视,但检查一过则容易松懈,甚至反弹。三是存在侥幸心理。有的公款吃喝由公开转为“地下”,进入“农家乐”和培训中心、企业和学校食堂;有的长期租用社会车辆,占用下属单位车辆,搞变相公车私用。 据悉,8月下旬,我省拟召开全省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视频会议,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完成好专项整治任务。8月底前,省纪委、监察厅拟再分两批,通报明察暗访情况和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解释】 “闽K、闽O”号牌 闽K号牌主要是省直机关的公务车辆在使用,也包括一些省直单位、中直单位公务用车(涵盖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号牌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所管理核发。从今年初起,公安部交管局正式同意授予平潭综合实验区设区市级车辆管理所权限,部分“闽K”号段已确定划归平潭使用,涉及闽 K50001至闽K89999等号段。 闽O号牌属公安专段号牌,主要由公检法部门的公务用车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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