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不属于免检范围 2010年9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均可享受 上述工作人员称,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范围。只要是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都享受免检政策。不过,购车后(自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车辆,也需要按原规定参加检验。 尤其要注意的是,免检车辆是以注册登记日期为依据的,而不是检验日期,有很多车主想拖到9月1日以后验车是错误的,会造成逾期未检验。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车辆注册登记日期是在2010年8月31日,第一次验车应该是在2012年8月份,行驶证签注的检验合格有效期止是2014年8月31日,那么到了2014年9月1日,该车就已处于“逾期未检验”状态,就不能享受新政策,必须完成车辆第二次上线验车。 省内车辆可异地检验 外省车辆需办委托手续 据介绍,申领合格证的时候,我省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除大型客车、校车外),在省内其他地区使用的,可以直接在使用地参加检验并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异地检验时,车主需要带齐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以及有效的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到使用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取得合格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便可到车管窗口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据了解,目前福州市的检测公司均已实现远程核发,本省注册登记的汽车(大型客车、校车除外)在福州市检测公司即可一站式办结年检所有程序和手续。福州市检测公司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车主可登录互联网“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网站(网址:http://jxj.fuzhou.gov.cn/bszn/cg/jdc/fwck/jcd-jfw/)进行查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任一检测公司办理年检。 在外省使用的车辆需要在使用地检验的,仍需在车籍地车管所办理车辆委托检验手续。在福州注册登记的汽车(除大型客车、校车外),在外省使用因故不能回本市参加检验的,上班时间拨打11185声讯电话,申请异地年检。 来源:东南快报 |
相关阅读:
- [ 05-17]网友热议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 建议取消年检
- [ 05-17]9月起试行6年内私家车免检 福建已在制定相关方案
- [ 06-23]连续6年每个记分周期不被扣满12分驾照将变免检
- [ 12-17]已叫停一年 福州仍有商家以“国家免检”忽悠顾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