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启动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
2014-09-17 06:46:44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相关新闻 福建启动县乡医疗一体化管理 组建临床检验中心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已全面启动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每个设区市(除厦门外)重点选择一两个技术力量薄弱的丙类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实行试点一体化管理,力争明年县域内患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此次试点医疗机构将实行人员、医疗业务、医疗设备和绩效考核的统一管理。”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县可将技术力量薄弱、医务人员少的乡镇卫生院人员管理权限纳入县级医院统一管理;也可将人员较多的乡镇卫生院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注册在岗的医生纳入县级医院统一管理。而乡镇卫生院人员与县级医院人员在薪酬待遇、选拔使用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职称评审按原有评审条件进行。 同时,试点县将组建临床检验中心、影像会诊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共享平台,推行检查和检验结果互认,并鼓励通过服务外包等形式,向有资质的医学检验检测、消毒供应等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提升基层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制定县乡两级门诊、住院患者双向转诊临床标准、转诊流程和管理规范,取消在一体化管理的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内双向转诊病人医保、新农合二次起付线,推动双向转诊政策的落实。 (福州日报记者 黄璐聪) |
相关阅读:
- [ 07-29]福建省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
- [ 06-13]国家卫计委:合理规划布局医疗卫生资源 鼓励社会办医
- [ 07-23]三明将乐实现药具发放箱村居全覆盖
- [ 06-30]国家发改委安排1.07亿元支持福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 [ 06-01]百余家医疗卫生单位创建无烟示范基地
- [ 12-26]三明大力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 [ 12-24]家门口看病很"实惠" 芗城实施医疗卫生建设小记
- [ 11-14]芗城六举措促医疗卫生事业提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