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18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福建省食药监局获悉,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与省食安办联合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据悉,“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区”创建工作计划于2014年第四季度在全省正式启动,拟利用一年的时间,于2015年底前完成福建省第一批5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记者了解到,我省拟在全省选取社会综合治理较为成熟、食品产业聚集程度较高、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较好的地区,利用2~3年时间,创建一批以县(区、市)行政区域为载体的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区”,通过创新治理机制、提炼治理模式、推广治理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区域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有效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此外,我省还将在原有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再建设200个合格的省级可追溯体系体系示范点,每个县(市、区)建设5~10个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并推荐2~3个作为省级示范点。进一步发挥示范点的示范作用,提升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自律和诚信经营水平,提高食品市场监管水平。同时,与农业、海洋渔业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努力推进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衔接工作,打通关键节点,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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