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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漳州万科城项目涉嫌违规“赠送面积”

2014-09-19 11:08: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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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19日讯(法制今报记者 周敏 见习记者 叶华南 洪凌霄)本报9月12日今报调查栏目对莆田万科城涉嫌违规“赠送面积”,允许业主擅自更改规划进行了报道。稿件刊登后,泉州及漳州的读者拨打本报热线电话称万科在当地的住宅项目也不同程度存在“赠送面积”的情况。随后,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走访了泉州、漳州万科城营销中心。

泉州万科:

二期都会“赠送”面积

9月12日,泉州万科城营销中心的客户经理小游告诉记者,泉州万科城所售房产分为一期和二期,一期只是少部分有额外赠送面积,二期则基本上会有赠送面积,特别是位于楼层一楼和顶楼的业主。

“我们可以在一楼靠外一侧划出大约10平方米的绿地作为业主的私人花园,并可在四周建起围墙;顶楼紧邻天台一侧的房产,我们也会在天台上划出与一楼差不多同等面积的区域作为赠送部分,也会在四周建起围墙。当然这两个位置的房产价格会比较高。”小游介绍道。

记者询问这些额外赠送的面积是否会列入购房合同以及是否计入产权面积,小游明确表示额外赠送的面积不会写入购房合同,当然也没有产权。“那这样一来,会不会与其他业主产生纠纷?赠送的部分实际上应该是属于公共部分,在四周建设围墙涉嫌擅自更改原有的规划,政府相关部门是否会就此进行查处?”

对此,小游明确告诉记者,额外赠送的部分四周会建围墙,其他业主无法进入,而且在销售时会明确地跟客户说明这一点,因此与其他业主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很小。“至于擅自变更规划的问题,只要业主不在天台上私自搭建其他建筑,我想政府一般不会干预的。”

随后,记者提出赠送的面积没有产权,如果发生了意外纠纷或者政府相关部门对此进行查处,该由谁负责。对此,小游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表示如果担心这些问题的话,建议客户不要考虑购买一楼和顶楼的房产。

用围墙围住公用面积“赠送”给个别业主的行为“政府一般不会干预”?9月17日,记者就此采访泉州市城乡建设局和城乡规划局。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称此事应属规划部门管辖。城乡规划局一名高姓工作人员称泉州万科城擅自在公共部分用围墙圈出的赠送面积是否违规,应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取证,该局作为规划部门只对开发商申报的规划方案进行审批,对于违法违规建筑并没有相应的执法职能。

违反规划“赠送面积”应该由哪个部门来处理呢?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其中明确规定了“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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