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 省文化厅日前下发关于表彰奖励优秀演艺中介机构的决定,对9家演艺中介机构给予表彰奖励。这是我省首次对演艺中介机构进行表彰奖励。 获得奖励的机构包括:福建大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中视传播有限公司、福州东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厦门市天视文化有限公司、爱稻草(厦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福州世纪种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建海润万通传媒有限公司、福建凤凰演艺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三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奖励金额为福建大剧院有限责任公司20万元,其他8家各15万元。 省文化厅今年5月下发《关于开展对优秀演艺中介机构资金奖励扶持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演艺中介机构扶持计划。按照通知要求,全省多家演艺中介机构提交了申请。此次评选综合考评申报机构的演艺活动场次、规模、能力,社会诚信度、享誉度和影响力及在推动福建演艺事业发展中做出的实际贡献等。 省文化厅要求受表彰奖励的演艺中介机构继续以良好的企业信用、优质的演艺运作服务,引进更多优秀演出剧目,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要求其他各演艺中介机构能借鉴受表彰演艺中介机构的经验,共同推进福建演艺事业的发展。同时,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多给予演艺中介机构指导和扶持,引导演艺中介机构向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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