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科教文卫 > 正文

福建:本专生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8千元

2014-10-09 18:58: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0月9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记者今日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为了进一步健全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满足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求,我省从2014秋季学期起调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据介绍,调整后,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进一步提高。由现行每人每年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此外,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进一步扩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约为在校生20%左右。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