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福建省将开展食品药品稽查“百日会战”

2014-10-13 20:39:32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0月13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福建省食药监局获悉,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日前制定《福建省食品药品稽查“百日会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方案》公布之日起,开展为期一百天的食品药品稽查“百日会战”。

根据《方案》,此次“百日会战”将坚持“突出重点、严打重处”的执法原则,以杜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目标,以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线索为突破口,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突查、飞行检查、交叉执法、公开曝光等方式,持续形成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方案》安排,此次“百日会战”的打击重点,将集中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等四个环节。

在食品环节,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四打击四规范”的要求,严查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婚丧嫁娶等集体用餐引起的食品中毒事件;严打违法使用地沟油;严打地下黑工厂、黑作坊和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严打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快速查处不合格食品。

在药品环节,严打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特别要加大对旅游景点、宾馆酒店、码头、商场等主要场所的稽查力度,严查销售非法进口药品行为;严查未按规定时限换发许可证、未通过新版GSP认证仍然经营药品的行为;严打网上非法售药行为;严打医疗机构变相销售药品,特别是诊所未经诊疗,未开处方直接售药行为;严打无资质人员销售药品、挂靠经营和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非法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在医疗器械环节,各地要在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打击范围:重点打击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医疗器械以及生产无产品注册证或生产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医疗器械行为;打击以体验方式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行为;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护理液等行为;打击使用无证医疗器械产品行为,整治违法违规使用购销大型医疗设备、骨科植入物、心血管支架、心脏起搏器及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齿科材料等。

在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环节,严打地下黑窝点或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在生产过程中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保健食品;在监督抽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产品的;以会议、讲座等方式违法宣传销售保健食品;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功能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对于黑窝点非法生产破壁灵芝孢子粉产品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严打无批准文号、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为。

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百日会战”,还将通过深挖细查,加强对重点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的研判,力争突破一批大案要案、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刑事案件;各地对查处的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货值金额百万以上的案件,要及时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要按照《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严厉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