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态福建坚守阵地、当好卫士——专访福建省环保厅厅长庄稼汉
2014-10-17 16:20:42 来源:人民论坛网福建资讯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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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展面临着千载难逢的重大历史机遇”,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实现速度、结构、质量、环境的协调发展”,在日前召开的福建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上,尤权书记特别提出要“背水一战、迎难而上,坚决落实好中央对福建发展的新要求”。 东海之滨、海峡西岸的福建,森林覆盖率65.95%,连续36年全国第一,是全国唯一水、大气、生态环境全优的省份。今年3月,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落户福建,福建生态省建设“十年磨一剑”,正式从地方决策上升为国家战略。 面对新机遇、新挑战,作为福建生态省建设的主力军,环保部门如何助力“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环保工作如何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人民论坛记者就此采访了福建省环保厅厅长庄稼汉,畅谈福建环保工作在更高起点上助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创新和实践。 体制创新 筑牢基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要“划定生态红线”,强调实行生态补偿制度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红线”是继“18亿亩耕地红线”后,另一条被提到国家层面的“生命线”,意义重大。 生态本底有优势,发展机遇正当前,福建将如何以体制创新驱动环保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划定“生态红线”,用“线”来划“限”。目前,福建省环保厅正会同有关部门谋划陆域和海域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同时,为了更好地处理生态红线划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依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程度,实行红线区和黄线区的二级管控。 庄厅长介绍说:“上半年我们已暂缓审批3个选址不合理、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他强调,这是用生态红线筑牢安全防线、守住环保底线,形成刚性约束,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为了让坚守“生态红线”的地区也能共享“生态红利”,去年年底,福建省委提出以“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为原则,制定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同时逐步提高生态环境受益地区生态补偿出资标准。 “生态补偿机制,福建做的最早”,据庄厅长介绍,2003年,我省率先启动生态补偿机制,从九龙江流域开始,随后推广到闽江流域。目前,闽江流域每年用于上游补偿的费用已达1.5亿元,九龙江流域为1.4亿元。 新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由省发改委牵头,财政厅和环保厅参与制定,将采取“省里支持一块、市县集中一块、水电站提取一块”的方式筹措资金,加大补偿力度。届时,升级版生态补偿机制在全国都将有示范意义。 福建省生态补偿机制走得早、走得远,实现了“生态红线”和“生态红利”的有机统一,也开拓出了一片竞合发展的新天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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