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的后半部分已成废墟。 命运多舛的会场 10月17日,记者看到的上花人民会场,只剩下正面的两层门面,后面部分已成废墟,红砖、木料散落满地,甚至有些村民将垃圾也扔在里面,废墟中唯有的一点生机,是一群养在其中的十多只鸭子。 上花村村委会主任薛坤辉介绍:“会场早已属于危房,1987年村部就迁出了。10月初他们对会场进行了‘排险’。由于年久失修,支撑屋顶的木梁早已朽坏,前一阵的雨天过后,原本就有些倾斜的屋顶和一面墙体几乎倒到旁边住户的阳台。考虑到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我们召集村民代表开会,46个参会的村民代表全部同意把屋顶和三面墙体拆掉,排除安全隐患。” 会场周边的村民告诉记者,10月4日,吊车、钩机将屋顶拆了,同时把三面墙体也推倒了。 上花人民会场并不是第一次面临拆除的危机。记者了解到,在2010年时,会场就差点因为村道改造建设被夷为平地。 2010年3月,虽然会场已在全国文物“三普”时作为不可移动文物登记上报,但当地仍决定拆除。 “当时价格都谈好了,一万元加上拆下的材料都归拆除者”,可一连几天的雨拖了“后腿”,来拆除会场的钩机被困在附近的山上几天过不来。 2010年3月18日,《海峡都市报》报道了《八闽文物再添八宝》,公布了上花人民会场入选“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新发现”的消息。 “19日,漳州龙海的一对夫妇看到报道慕名前来,听说会场要被拆除,劝告说这是国家文物不能拆”,于是有村民向漳州文化与出版局举报。 接到举报后,22日,漳州市文化与出版局向长泰县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长泰县上花人民会场文物保护工作的紧急函》,明确下达意见,上花人民会场系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在册的新发现文物点,依法纳入《文物保护法》保护,严禁发生未经许可强行拆除文物建筑的违法行为,并派专人专车,将4份函件分别送往长泰县人民政府、县文化与出版局、陈巷镇人民政府和上花村。 上花人民会场因此躲过了这次劫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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