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男子驾驶无牌车同一地点被同一名民警连抓3次

2014-10-27 20:45:30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0月27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通讯员 新店综)今日上午,福州罗源籍男子林某驾驶无牌摩托车在福飞北路与三环辅道交叉口被新店派出所民警查获,这是他在同一地点被这名民警第三次查获,原因都是驾驶无牌摩托车。由于这次违法行为更严重,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今日上午9时许,新店派出所的陈警官在福飞北路与三环辅道交叉口执勤时,拦下一辆无牌摩托车,他一眼就认出了骑车男子林某。原来去年林某年初驾驶无牌摩托车也是在此处被陈警官查获,他因此被扣12分罚款200元,林某随后到晋安区交巡警大队接受处罚,参加学习并通过考试,拿回了驾驶证。

没想到仅过了几天,他再次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行驶到此处被陈警官查获,林某再次被扣12分,这次他觉得再次参加学习没面子,便放弃学习机会不参加考试,继续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没想到昨日上午又被陈警官查获。

陈警官查询发现,由于林某没有及时参加学习和考试,他的摩托车驾驶证被交管部门依法吊销,由于这次不但驾驶无牌车牌,而且还没有驾驶证,警方依法暂扣林某的摩托车,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