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43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在逃 省检察院部署追逃追赃
2014-10-29 22:46:5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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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29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28日,福建省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作出部署。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要求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捞取好处。 2011年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共抓获或敦促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221人,其中从境外劝返6人。目前,仍然在逃143人,其中潜逃境外7人。由于犯罪嫌疑人潜逃,不仅增加了侦查和缉捕难度,而且影响窝串案件的查处,影响办案工作正常开展。对此,何泽中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实行追逃与追赃并重、追逃与防逃并重、国际与国内并重,打碎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逍遥法外的幻想,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 据介绍,10月10日,高检院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12月1日之前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我省有追逃任务的检察院已将《通告》送达每一位在逃人员家中,积极做好外逃人员亲友思想工作,宣传法律政策,介绍投案自首予以从宽的真实案例,通过亲友向境外在逃人员宣传刑事政策,共同规劝和敦促在逃人员归案。 为推进专项工作开展,省检察院院制定了《福建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具体细化工作措施。要求建立严格的办案责任制,对每一起在逃人员及案件,都要紧盯不放、全力追捕,并配套建立逐人逐案“在逃人员案件档案”,确保“案案有人管”。在追逃追赃体制机制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健全检察机关内部及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架网布控合力。 在专项行动部署会上,省检察院对六起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案件、十三起境内追逃追赃案件和一起拟申请违法所得没收案件进行了重点交办。下一阶段,省检察院还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有追逃任务的办案单位逐人逐案检查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情况,切实做到人员、时间、措施和责任“四落实”,确保专项追逃追赃行动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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