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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房价格上涨引争议 成本上涨理由含糊其辞

2014-11-03 08:11:15 王楠 刘宝琴 邹玒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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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赁”“降首付”不被接受

10月23日,厦门市建设局官网挂出相关通知提出,鉴于第九批经适房申请户已经通过审核,其在选房后,可在2015年3月31日前申请转为保障性租赁房;允许第七批保商房符合条件的申请户选房后,在2015年3月31日前申请以租赁的方式进行过渡。

对于“转租赁”这样的举措,申请户并不买账。申请户谢先生说:“家庭年收入8万元以下才可申请租赁,定期审核时,如果超出条件,也将无法租赁,租赁并不是长久之计。”

10月25日,在相关媒体报道中,厦门市保障办称,考虑到部分申请户的经济能力,第九批经适房和第七批保商房的购房款首付可降至20%。对此,申请户郑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原保商房价的30%首付,和现房价的20%首付,费用相差无几。涨价后平均月供2500元左右,每月要比涨价前多付1000多元,这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记者多次拨打厦门市建设局保障办电话,均无人接听。10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保障办采访,工作人员以“不清楚情况”为由拒绝。截至记者发稿,厦门市建设局仍未给出相关答复。

关于保障房的价格,深圳住建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介绍,通常保障房的价格都是在土地出让时就已经通过限地价、竞房价定好,作为民生工程,一般不会因短期成本变化问题突然变卦。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黄茂兴教授认为,如果一定要涨价,价格上涨前举行听证会,提前公示,在上涨的房价面前,充分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是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在整体经济下行的状况下,政府用于公共支出的财力有限,诸多因素导致保障房价格上涨,但价格上涨的背后也反映出政府调控市场,稳定楼市的导向。”省内一知名房地产专家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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