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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由各设区市组织实施

2014-11-19 07:48:53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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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由各设区市组织实施

考试内容包括25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东快讯(记者林娟)日前,我省制订了《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方案》,提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设区市法制机构组织实施。

根据规定,我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对象为:符合《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49号令)第七条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从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各类行政执法工作,但还未取得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含行政执法机关雇用的合同工、临时工)。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题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判断题、选择题,采用答题卡形式作答,试卷分为A、B卷。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包括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两部分。其中,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必须掌握的基础法律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25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内容、时间、方式,由省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系统行政执法需要确定,并将培训考核结果及时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据悉,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设区市法制机构组织实施,目前已开始施行。考试可以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考试的形式,具体考试时间由设区市法制机构根据本地区行政执法实际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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