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国税局侦破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纪实
2014-11-25 18:02: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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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公司覆灭记 东南网11月24日讯 (本网记者 陈晓青)想通过虚开发票谋取非法利益,结果法网恢恢,被抓了个现行。南平市国家税务局联合公安部门,历时一年多,破获南山(福建)炭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炭业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发票案件,法人代表黄某某已被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2013年4月,南平市国税局日常管征发现主营竹木炭制品、竹木制品等货物销售的南山炭业公司销售额变动率异常,遂派税务干部实地察看与走访,发现生产经营规模、能力与销售额不成配比、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南平市国税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企业开展全面税收检查。 带着虚开疑问,专案组首先对公司的货物运输情况进行摸底。突然,一个重大疑点浮现在办案人员眼前,先前实地察看并未发现公司有生产袜子和毛巾的生产线,但却有品名为袜子和毛巾的运费发票。办案人员立即约谈法人代表黄某某,黄某某拿出一份与绍兴某纺织品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企图证明货物交易的真实性。案件陷入瓶颈,但办案人员不轻言放弃,因为专业直觉是虚开嫌疑重大。稍作调整后,办案人员奔赴绍兴对委托加工合同的真实性做细致取证。调查应证了办案人员的猜测,绍兴某纺织品有限公司与南山炭业公司仅在2012年4月份有一次金额3万多元的业务往来,之后并不存在任何业务往来。 面对铁证,南山炭业公司销售人员向办案人员交代,公司的毛竹收购业务为虚假,业务发生所支付的货款也并不真实,大部分的货款都是通过虚假交易最终回流到公司法人的个人账户。办案人员顺藤摸瓜,对黄小明的银行账户进行调查公司,证实了销售人员所说的资金回流情况。至此,案件水落石出,经查证,南山炭业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85份、金额3826.39万元,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62份、金额3830.43万元,并申报抵扣税款497.96万元。南平市国税局认定该公司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补缴增值税497.96万元、加收滞纳金,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羁押期间,黄某某慑于法律的威严对虚开发票的事实供认不讳。想“瞒天过海”获取暴利,终难逃税务干部的“火眼金睛”和法律的严厉制裁。黄某某,从民营企业家沦为阶下囚,人生的落差就始于一时贪念所造就的一次次违法行为,最终把自己推向深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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