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出租房内藏15个“定时炸弹” 警方清除隐患
2014-11-25 18:03: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11月25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 通讯员 建新综)11月24日上午9时许,福州市公安局建新派出所民警在仓山区建新镇融信麦顶小学旁一民房内查获一个非法存储液化气的窝点,当场抓获违法人员张某,查获15公斤规格气罐7个,5公斤规格气罐8个,查获的这些气罐已全部灌满液化气。 张某,女,42岁,江西人。据她交代,这些大大小小的液化气罐大多数都是她从废品收购站收回来的,没有经过检测,她拿到外面去私自灌装后倒卖,赚取其中差价。液化气日常的存放的地点就是张某租住的民房的一层内。该民房总共有四层,里面大概住了10多名租客,他们的生活起居就和这些“定时炸弹”相伴,但他们自己却浑然不觉,这些液化气罐大多已经老化,一旦发生爆炸,将危及到周边的住户生命安全。 随后民警将现场查获的液化气罐移交仓山区市容管理局。目前张某也被仓山警方行政拘留5日。 |
相关阅读:
- [ 11-18]银行接恐怖电话称有"定时炸弹" 原是投诉电话打错
- [ 11-06]路边爆米花虽香别靠近 或成“定时炸弹”暗藏杀机
- [ 10-09]卡通氢气球:美丽的“定时炸弹”
- [ 09-21]医生连夜为伤者手术 拆除脑部“定时炸弹”
- [ 08-11]台风季节摇摇欲坠 破旧大广告牌如“定时炸弹”
- [ 07-25]“腐败经济”才是中国经济的定时炸弹
- [ 07-17]日本火山边核电站将重启 民众称其“定时炸弹”
- [ 07-14]小心车里的“定时炸弹” 有些物品不宜夏天放置在车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