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管高校科研经费开支 典型问题将点名道姓进行通报
2014-11-26 07:01:54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陈瑜辉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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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齐榕)昨日,省纪委教育工委总结了全国各地严厉查处的一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违规违纪的案件并要求各高校要严管科研经费开支,对于典型问题将点名道姓通报。 据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在总结的案例中,除了外省的案例还包括厦门大学教授何孝星、林伯强报销不实的案例。据了解,他们负责的课题组于2008年至2012年期间,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问题。2013年12月,厦门大学给予何孝星党内严重警告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林伯强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违规报销经费12万元。 省纪委教育工委要求各地要强化内部审计监督,特别是对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对于在各类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予以严肃处理,并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进行通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相关新闻 连江县住建局原副局长何某受贿115万余元被判刑八年 东快讯(记者刘清华通讯员吴晓敏连丽)连江县住建局原副局长何某利用职便,非法收受他人财务115.1万元。近日,经连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2004年7月至2014年春节,何某利用分管村建站和规划科,负责连江县规划审批管理及部分市政项目包片管理工作的职便,对29家地产公司及工程施工方在项目规划、施工验收等环节予以关照,并帮协助调包片项目在施工中遇到的困难等,共计收受上述公司贿赂115.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何某在办案机关审查期间,向办案机关举报并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属立功表现,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何某案发后积极退出全部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政策法规科负责人郑志勇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东快讯(记者吴静)东南快报记者从莆田市纪委获悉,近日,根据市检察院指定管辖,荔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市行政服务中心政策法规科负责人郑志勇(正科级)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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