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将立法促进快递行业发展 向社会征意见

2014-12-16 06:51: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分享到:

支持开辟闽台快件通关绿色通道 实现闽台口岸关检互认

我省处在对台快递交流的最前沿。福州是大陆对台水陆路邮件总包唯一的交换站。福州——台北开通了两岸首条邮货快递航空专线。但是,闽台快递合作还存在诸多限制。

《办法(草案)》设立《闽台快递合作》专章:一是支持闽台快递合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闽台快件通关环境:“支持开辟闽台快件通关绿色通道,完善闽台快件通关环境,创新快件通关监管模式,简化报检程序,实现闽台口岸关检互认。”;二是支持在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对台合作区域拓展快递业务;三是鼓励闽台快递企业和行业协会建立定期联络协调机制,推动交流互访和业务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快递企业开展对台直航包机,扩大两岸快件运输直航范围,支持扩大对台海运快件业务范围,增强闽台快递服务时效性。”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12月17日前,通过“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350003,并在信封上注明“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azhi@fujian.gov.cn。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