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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一村民称曾被他人冒名贷款3000元 有关部门将启动调查程序

2014-12-16 09:59: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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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程枝文 陈则周)10日,本报民生版刊发了《谁能帮我洗清信用污点?》的报道。文章讲述永泰县荣阳村村民方乃茂反映,1989年有人冒用他的名义向盘谷乡农村信用社贷款3000元至今未还,让他背负信用污点。多年来,他一直向当地信用社、公安和法院等部门反映,问题却始终没能得到解决。

对此,永泰县公安局坚持认为,方乃茂案件发生在1989年,当时的法律规定不认为是犯罪或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方乃茂应当去法院反映。而永泰县法院则认为,此事涉及贷款诈骗,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记者来到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却以“媒体没有调查权”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12日下午,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有关人员向本报反馈,提供了“方乃茂”当年贷款材料的复印件,对相关事实做了回应。“工作人员态度不对,我们回去会严肃批评。但是文章中方乃茂所表述的‘现在本息和违约金达到十几万元’有出入,经我们核查本金为2853元、利息8846.31元。”他们还说,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尽快澄清事实,还原事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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