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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民起诉房管局 仓山区法院未开庭先"结案"

2014-12-23 17:25:49 张志滨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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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12月23日电(记者 张志滨)案子还没开庭,却已经出了判决结果,这让起诉福州市房管局的福州市民张永祥感到太离奇。对此,福州仓山区法院向新华网记者回应称“电脑系统故障误发”。

张永祥告诉记者,因本人热衷政风行风监督,今年向福州市房管局等多个部门同时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福州市房管局对其提出的公车数量、车型、车牌号,局领导配置公车型号、车牌号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给予的回复却是:所申请的信息均不存在。

因不满福州市房管局的回复,张永祥向仓山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12月9日,仓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诉讼,案件编号为“2014仓行初字第113号”。

让张永祥感到奇怪的是,12月20日,案件还未开庭,他就收到了法院“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务系统”的短信:“本院受理的(2014)仓行初字第113号一案已结案,结案方式为: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短信落款单位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12月22日下午,张永祥却收到了来自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称,案件将在12月26日上午9时开庭。“开庭时间还没到,判决却整整提前了6天。”

今天上午,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向新华网记者回应称,“可能是电脑系统出了问题,这才导致信息误发。”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稍后将通过官方微博等渠道给当事人解释。

截至记者发稿时,仓山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未就此事作出回应。

新华网记者将继续追踪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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