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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两部门被通报批评 一些单位办事指南存兜底性条款

2014-12-24 07:10:11 杨文 林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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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4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林芹)昨日,来自福建省效能办消息称,省效能办日前通报了一些地区和省直单位办事指南存在兜底性条款问题,厦门、三明、南平、宁德市和省卫计委、文化厅高度重视,在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问责。

其中,厦门市效能办对市商务局、经信局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张凤清、市经信局分管副局长张世照进行效能约谈,对市商务局加工贸易处处长(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首席代表)黄寒青和市经信局副调研员(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首席代表)曾美琼予以诫勉教育。

省卫计委对该委宣传处工作人员叶恒予以诫勉教育。省文化厅对该厅办公室副调研员游滨予以诫勉教育,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三明市、南平市、宁德市效能办也对相关部门及人员给予处分。

什么叫“兜底性条款”?就是以往许多文件中出现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所需材料”、“其他相关材料”这样的条款。在近年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已明确要求清理此类兜底性条款,群众办事领证,要交的材料、要办的手续均需一次性明确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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