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24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林芹)昨日,来自福建省效能办消息称,省效能办日前通报了一些地区和省直单位办事指南存在兜底性条款问题,厦门、三明、南平、宁德市和省卫计委、文化厅高度重视,在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问责。
其中,厦门市效能办对市商务局、经信局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张凤清、市经信局分管副局长张世照进行效能约谈,对市商务局加工贸易处处长(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首席代表)黄寒青和市经信局副调研员(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首席代表)曾美琼予以诫勉教育。
省卫计委对该委宣传处工作人员叶恒予以诫勉教育。省文化厅对该厅办公室副调研员游滨予以诫勉教育,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三明市、南平市、宁德市效能办也对相关部门及人员给予处分。
什么叫“兜底性条款”?就是以往许多文件中出现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所需材料”、“其他相关材料”这样的条款。在近年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已明确要求清理此类兜底性条款,群众办事领证,要交的材料、要办的手续均需一次性明确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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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练仁福)一些地区和省直单位办事指南存在类似“其他相关材料”的“兜底性条款”,让市民一头雾水。市民去办事时,常因材料带不齐,多跑冤枉路。省效能办日前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通报。记者昨日获悉,具体的问责情况有了结果,而且问责对象不是以“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来笼统描述,而是点名道姓将责任落实到人。
机关工作人员被问责,当年不能评优
上次通报中,省效能办要求有关地区和单位要扎实整改,严格按照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问责。新一期通报中,省效能办表示,“兜底性条款”问题一经通报,厦门、三明、南平、宁德市和省卫计委、文化厅很重视,在认真整改存在问题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问责(详见右表)。
据悉,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效能问责的方式分为: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
机关工作人员被效能问责的,取消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机关被效能问责的,年度绩效考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律师:要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省政协委员、我省知名律师杨新华说,“兜底条款”作为一项立法技术,它将所有其他条款没有包括的或者难以包括的或者目前预测不到的,都包括在这个条款中。主要是为了防止法律的不周严性,以及社会情势的变迁性,它有助于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性,无需频繁修改法律。
杨新华表示,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办事指南中有“兜底性条款”,可能会给民众办事带来不便;某种程度上讲,也可能带来一些权力上的利益寻租空间。他说,在对条款清理的同时,也要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对指南进行相关技术处理。“行政审批也有特殊性,有的项目它可能确实还需要一些不一样的材料,这里也可能因没有‘兜底’而引发纠纷。”杨新华说,要解决这个问题,这就要求在实际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于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完整告知申请人。他说,还要建立完善的监督与追责机制,对于每一个审批流程,都能追责到具体的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