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老师建议学校路口增设红绿灯 被交通部门采纳
2014-12-26 17:37:3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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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6日讯 12月15日,福州四十中老师在《直通屏山》留言,建议在仓山区三高路中段增设红绿灯,方便学生过街。该建议被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采纳。该支队表示,已函请市建委在三高路麦德龙路口建设红绿灯,目前已经在路口设置了斑马线和人行横道标志。 12月19日,福州交巡警支队给《直通屏山 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发来网友建议办理函件。 函件中,该支队还办理了另一位《直通屏山》网友建议,并对处理情况作了详细说明和解释。网友“金榕金港”留言反映,仓山区金港路与金榕南路的红绿灯设置不合理,绿灯时正好碰上左转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在此路口增设左转红灯。对此,福州市交巡警支队表示,根据国家标准,该路口设置的是全屏信号灯,为了提高通行效率,采用“对称混合放行”,实行左转车辆让行直行车辆、激动车让行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则。同时,在路口专门设置了25秒的行人专用相位,确保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安全。因此,不采纳该网友建议。 另外,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过东南网,向广大网友介绍了福州城区交通信号灯的管理情况。据介绍,福州信号灯管理在全国属于领先水平,在公安部举办的相关研讨会上,被作为经验介绍和推广。 【网友留言】 网友“三高路”:我是福州40中学校的老师,望在仓山区三高路中段,增设红绿灯。我每天从那上班,上学或放学时,看见麦德龙超市前的斑马线,一会儿就集有很多学生;车在斑马线前,有的司机也未减速。孩子在车驶过的间隙,快速通过路口,非常不安全!还请区领导,早日安装红绿灯,方便学生过街。【详细:福州仓山区三高路中段望增设红绿灯】 网友“金榕金港”:福州仓山区金港路与金榕南路红绿灯设置,至今已有一至两年了。本人认为:此处红绿灯设计,较不合理。 当行人遇到绿灯准备行进时,对应(即行人右侧左转车辆)的车辆,也正好遇到绿灯;这样导致此处安全隐患加大。第一,若此处行人心急过街,便无视旁边车辆经过,十分危险;第二,若行人等待时间过长,容易选择红灯时通过,这样更会带来安全隐患。建议:第一,增设左转红灯,使车辆与行人通过错开,进而避开车祸;第二,可以错开通过时间,例如在行人绿灯亮时车辆绿灯暂缓转变,进而也能避开车祸的隐患。【详细:改变福州金榕南路与金港路红绿灯设置】 【回复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关于《直通屏山》上市民建议办理情况的反馈 根据《<直通屏山>上关于信号灯建设的留言》提出:建议改变福州金榕南路与金港路红绿灯设置,在仓山区三高路中段增设红绿灯。支队即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福州城区交通信号灯管理情况 福州城区现有信号灯路口387个,随着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迅猛增长,交通管理和市民出行对信号灯的需求在不断加大,使社会各界对中心城区和新开发区域的信号灯设置、配时、维护等方面问题反映强烈,逐渐成为12345诉求的热点和媒体关注的焦点。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区信号灯建设,2011年至2014年连续4年将提升和改造城区信号灯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经费1.01亿元,交巡警支队通过积极作为和努力工作,制定了市区交通信号灯配时原则、配时标准、配时流程和控制规范,更换安装了325个路口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信号灯灯具并实现倒计时15秒,建设了169个路口和546个路段流量采集设备,优化了市区387个路口信号灯配时方案,依托公安智能交通控制中心建立了交通信号灯管理控制平台,实现路口信号灯中心控制、故障自动报警、流量自动采集分析,全面提升了市区信号灯管理水平。 为了进一步优化信号灯管理,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从今年开始,交巡警支队建立每日早上7:00至晚上22:00在公安智能交通控制中心研判交通总体态势机制,实时优化城区信号灯设置。一是联网城区387个路口信号机,实现在智控中心远程控制信号灯均衡道路交通流量,今年以来中心控制计368次。二是改变长期以来单边放行效率低的问题,将153个路口信号灯由单边放行调整为对称放行,路口利用率由1个方向通行增加到2个方向、行人绿灯时间增加了20秒。三是将50个全屏灯路口调整为单边放行,消除左拐与直行冲突问题;在84个信号灯路口设置行人专用相位,保障大量行人在路口快速疏解;调整23个信号灯路口相序相位,行人由2次等待信号过街缩减至1次性过街,提升路口通行效率。四是继续深度开发和应用信号灯管理控制平台,有效集成原先分散在不同系统中的配时方案和故障报警等功能。五是建立每天凌晨4时至6时信号灯巡查维护制度,有效保障信号灯在早高峰前处于正常状态。六是在全国率先设置挂式遥控信号灯、匝道信号灯、触发型倒计时器,有效提升城区信号灯应用水平。目前,我市信号灯管理得到了公安部的肯定,在全国属于领先水平。公安部在举办交通信号相关标准研讨会时,专门听取了我市的经验介绍并采纳意见。 二、网民提出两个方面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改变金榕南路金港路口信号灯设置的建议。根据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规定:道路交通信号灯主要分为机动车信号灯(全屏灯)、方向指示信号灯(箭头灯)、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不需要单独控制左转或右转机动车交通流时,应安装机动车信号灯(全屏灯)。行业标准《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和《人行横道信号灯控制设置规范》(GAT851-2009)规定:全屏灯路口可以实行两相位控制,机动车实行左转车辆让行直行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右转车辆让行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规则。 金榕路金港路口4个方向均只有直左、直右2个车道,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交巡警支队在金榕路金祥路口设置了全屏信号灯。同时,为了缩短机动车红灯等待时间和提升路口通行效率,在依法的前提下设置了全屏信号灯对称混合放行,实行左转车辆让行直行车辆、机动车让行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则。为此,当前金榕路金港路口信号灯设置是科学合理的,网民提出增设左转信号灯的建议,不予采纳。为了方便市民出行,交巡警支队已在该路口专门设置了25秒的行人专用相位,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安全。 (二)关于三高路麦德龙路口增设信号灯的建议。该路口三高路双向4车道,高峰小时双向流量为902辆,先锋路双向2车道,高峰小时双向流量为343辆,且路口紧邻福州四十中和仓山区实验小学,符合建设路口交通信号灯标准。为此,我队赞同和采纳网友提出在三高路麦德龙路口增设信号灯的建议。 根据《福建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当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标准,与新建、扩建、改建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福州城区新建信号灯均由道路建设部门建设,建成后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和维护。为此,交巡警支队已函请市建委在三高路麦德龙路口建设信号灯,并在建灯前,已在该路口规范设置了斑马线和人行横道标志,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安全。 特此反馈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14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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